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5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成龙150380960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叶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520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9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2、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09月27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4、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第五章 合同条款———4、付款方式———(一)装备类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届满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各种装备器材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和货物有关配件等)及装备器材质量验收报告及意见反馈单。经结算审核,乙方向甲方提供审定金额全额发票后6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转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如乙方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提供的保函须为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属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的独立保函,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如乙方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甲方可直接拒收该保函,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能切实发挥履约担保作用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期限:提交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止。 无论履约保金、独立保函是否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用户随时都有权对由中标人生产的尚未使用且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装备发生的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索赔。 |
变更为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于履约保证金期限届满后60日内向乙方退还)。同时乙方先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乙方提供的保函须为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属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的独立保函,预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大于供货期30日历天以上,如乙方延期供货的,预付款保函有限期应相应的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各种装备器材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和货物有关配件等)及装备器材质量验收报告及意见反馈单。经结算审核,乙方向甲方提供审定金额全额发票后6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到产品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巡检和售后服务。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转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如乙方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提供的保函须为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属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的独立保函,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如乙方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甲方可直接拒收该保函,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能切实发挥履约担保作用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期限:提交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止。 无论履约保金、独立保函是否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用户随时都有权对由中标人生产的尚未使用且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装备发生的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索赔。 |
6、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09时1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三路 |
联系人:崔成龙 |
联系方式:150380960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515 |
联系人:刘叶、刘萌 |
联系方式:0371-55001277 181356705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叶、刘萌 |
联系方式:0371-55001277 1813567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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