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聂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但家生态养殖示范园及加工示范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但家生态养殖示范园及加工示范园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贵州省长顺县白云山镇凉水村
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6°12′6.96",东经:106°29′10.11"
建设单位:长顺县但家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4000㎡,项目(一期)已建成屠宰生产线1条(年屠宰330万只毛鸭)、熟食生产线1条(年加工量330万只熟鸭)并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二期)将一期已建熟食加工车间(695.6㎡)及冷库所在厂房整体改建为冷库,增加屠宰后的白条鸭冷藏储存量,屠宰生产线运行时间由2至3小时增加至8小时,新建1256㎡熟食加工车间,全部建成后达年屠宰1000万只毛鸭、年加工700万只熟鸭生产能力。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车间(一期已建)、冷库(改建)、熟食加工车间(1256㎡)、配电房(一期已建)、水泵房(一期已建)、办公楼(一期)、宿舍(一期已建)、食堂(一期已建)、停车场(一期已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31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1868538470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但家生态养殖示范园及加工示范园项目验收监测+噪声+废水+无组织+有组织+油烟(正本) (1).pdf 965.4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但家生态养殖示范园及加工示范园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11.4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1010 927 917但家生态养殖示范园及加工示范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825.5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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