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ycsy2024-107
预算金额
30万元
招标公司
沈阳药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刘老师024-4352012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玮024-22516760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YCSY2024-1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药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4-107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基于问卷调查的《沈阳药科大学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沈阳药科大学 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沈阳药科大学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3份报告;形成学校最新年 度的本科状态数据分析报告1份,提供6组审核评估核心数据横向对比表1份;综合上述调 研分析内容,聘请专家针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做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报告。(详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共4报告,1份数据对比表;30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解读,到校现场解读专家及乙方随行人员的交通、餐饮、住宿费用、专 家费均有乙方承担;数据分析及对比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持现金支付或公对公转账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 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 号:033851010200000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张薷心 电 话:024-225167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药科大学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4-43520127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人: 刘岩 电 话: 024-22516760 电子邮件: lnycsy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0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