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试验场优化提升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句容试验场优化提升项目工程设计 已由 句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句政务备〔2024〕4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十四所句容试验场
(2)项目规模:造价约11000万元
(3)设计周期: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该项目在自有土地上对现有句容试验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新建一栋综合保障楼、一栋综合试验楼以及门卫等辅助用房,新建建筑面积约12394平方米,并对原有道路及试验阵地进行扩建改造,提升雷达试验能力。项目总投资约 13392 万元。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等要求材料真实,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即使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对拟选派项目负责人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②不得有在建工程。本项目对以上两点不作要求。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标 50 分,技术标 50 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标: 50 分技术标: 50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标 |
1、企业类似设计业绩 (9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9分) |
2、项目负责人业绩(6 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
||
3、企业奖项(4分) |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满分4分) |
||
4、项目组成人员(21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以下人员: ①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 ②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 ③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 ④电气专业人员2名:每一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 ⑥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0.5分。 ⑦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
注: 1、①专业技术职称上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上的专业为准。②园林景观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 2、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公告发布前 1 个月(2024 年 12 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无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3、上述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
||
5、投标报价(10 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1 分,每偏低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评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 |
技术标 |
1、总体设计思路(6分) |
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充分阐述设计愿景和设计策略,场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可行,并对日照影响和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不超过2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
2、建筑平面及空间设计(6分) |
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各类实验室布局合理且响应任务书要求,科研实验空间人性化并考虑交往需求。(不超过2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
||
3、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 (4分)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科研实验建筑类型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科研建筑特征。(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
||
4、绿色建筑设计(4分) |
响应节能减排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能耗控制措施,采用被动式和主动式的节能技术,适应地域气候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
||
5、实验室工艺设计 (4分) |
基于任务书提出的实验需求,就各类实验室提出有针对性建议,特殊实验工艺流程设计合理,符合相关工艺设计规范的要求,特殊实验室有效成果展示。(不超过1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
||
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6分) |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各专业的设计说明是否完备,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
||
7、项目认知(4分)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环境、场地现状、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不超过1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
||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7分) |
对本项目在规划布局层面和单体设计层面的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针对性。(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
||
9、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3分) |
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
||
10、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3分) |
阐述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
||
11、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3分) |
人员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
||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无需携带原件。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不可兼得,每项业绩只能参加其中一项打分,不得重复计分。以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联合体业绩加分。 3、技术标采用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由评委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上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5、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0:00至2025年2月5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开发区国睿路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层
联系人: 耿甲 联系人: 闻阳
电话:025-51821617 电话: 025-84795403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7322011 联系电话: 0511-8732210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