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同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201-1-201904-006-0007

甲  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乙  方:广州佳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23,000.00

金额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元整

项目关键词:数据中心机房系统硬件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1.服务报价

服务类型 设备维保服务范围 报价(元/月) 台数(台) 服务期限(月) 合计(元)
机房项目运维 服务器,存储,网络,数据库 15375 51 8 123,000.00
合同金额(元): 123,000.00

2.服务内容

(1)机房项目运维:系统例行巡检、软件系统升级、防病毒系统的支持等。其中上门一次、维修一台机器计一次。

服务器:服务器运行监控、预防性检查、日常操作、故障排错、安全管理等;

存储:虚拟化运行监控、日常操作、故障排错、安全管理、存储监控、存储性能改进和优化等;

网络:网络运行监控、日常操作、故障排错等;

数据库:数据库的备份与恢复、数据库的部署服务、性能监控、故障诊断和解决、性能调优、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补丁管理等;

其他服务要求:一、硬件项目维护(刀片服务器 IBM X HS22(6台)、财务专用服务器、档案专用服务器、OA专用服务器、IIS网站服务器、存储设备(1台)RG-iS2000 V2.0)、核心路由器(1台)(NPE50-20网络出口引擎)、内(外)网核心交换机共2台(M7606-CM II)、接入交换机(20台)、千兆防火墙(1台)(RG-WALL 1600T)、流控设备(1台)(RG-ACE 2000)) 二、安全设备(分布式拒绝服务系统(DDoS)、侵入保护(阻止)系统(IPS)、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全隔离网闸系统(GAP)、日常业务交互数据服务器) 三、保密条款 (一)、合同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资料,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密或不正当使用。泄密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卸除。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 (三)、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由甲方向乙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安全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等内容: 1、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2、甲方的电子设备及其它辅助产品、安全产品的型号、数量、配置、运行状态、交易日志等资料。 3、甲方的应用系统名称、功能、业务类型、交易量、交易特征、交易方式、交易数据、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期间的客户资料等信息。 4、甲方的现有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包括网络参数,如IP地址,命名规则等。 5、甲方的业务流程、逻辑流程、规章制度等资料。 6、甲方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 7、甲方现有安全机制及规划目标、所有系统的应急方案。 8、甲方的项目文档、工程文档。 9、甲方的应用系统接口程序与文档。 10、甲方与其它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 11、本合同所未能涵盖的其它甲方机密。 (四)、甲方的秘密资料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乙方只可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活动中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其它活动。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信息,除非由于本次活动合作的需要,在必要的程度上向其法律顾问、会计师或参与本次活动的必要雇员透露。乙方同意在披露有关信息前,正式知会该法律顾问、会计师或参与本次活动的必要雇员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以及此合同的内容及要求。 (五)、乙方应对可能接触到丙方秘密资料的乙方员工的行为负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有意或无意泄露丙方秘密,无论乙方是否有过错,乙方应首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消除泄密造成的不良影响。若这些员工离开乙方,乙方应要求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无论该等员工泄露甲方秘密时是否系乙方在职的员工,其泄密行为均视为乙方的泄密行为,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同意赔偿因违反保密责任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及甲方因调查处理侵害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已包括了乙方保密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约定 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以本合同总金额_5%_的罚款;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连续三次或每年累计五次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或损害了甲方权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服务标准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接障后驻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非驻点技术人员: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备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三、 付款方式

本维护服务合同每年的费用按分3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 2、系统运维6个月后,在乙方完成系统维护工作、达到运维需求的要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维护期满,完成合同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 若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期维护款,并可终止合同。由于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是政府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因此,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将支付文件送达政府财政部门,甲方的付款义务应视为履行完毕。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19年05月01日--2020年01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肇庆市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2.建立本项目专用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化服务小组(含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若干人),其中驻场的技术人员为0人,驻场天数为0个工作日/周, 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确保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变更。

4.乙方需在2019年5月7日前完成甲方的设备资产普查及标签张贴,并完成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

5.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

7.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荷光五横路天逸商务大厦B座601605

电话:0758-3103883

电话:020-289282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同福中路支行


账号:3602001109200835403


合同签订日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