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邮资管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选采购公告
中邮资管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邮资管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1.2采购人: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建设公司级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融合RPA技术,提供全方位清算、估值等运营服务,加强前中后台数据流转,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覆盖,科技赋能促使运营管理工作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生态化转变。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拟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在运营管理、账户管理、收款管理、对账管理等方面进行集成化管理,投资相关部门用于信息共享、交易状态查询等,实现辅助投资智能化运营。
2.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个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同类产品项目实施业绩。(1、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2、合同交付内容中应涉及清算管理或估值管理或运营管理模块相关软件/开发实施。3、合同金额应大于100万元(含),同一客户多期项目累积金额满足金额要求的同样作为有效案例。4、合同签署主体应为供应商自身或原厂商,如为原厂商需提供相关授权。)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最终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内容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比选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支付平台服务费后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4.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500元,获取比选采购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4.3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供应商可在系统中开具电子平台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比选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人工或快递送达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5.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区6层
5.4响应文件接收人:呼禹18761879918、张秋宇15261870871
5.5响应文件递交说明:供应商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宜采用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快递外包装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18761879918呼禹。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现场答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联 系 人: 付老师
联系方式: 010-89198357
代 理 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诺富特饭店B座6层
联 系 人: 张秋宇、呼禹、宗超、江涧
电 话: 15261870871、18761879918
中邮资管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邮资管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1.2采购人: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建设公司级投资辅助智能运营平台,融合RPA技术,提供全方位清算、估值等运营服务,加强前中后台数据流转,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覆盖,科技赋能促使运营管理工作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生态化转变。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拟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在运营管理、账户管理、收款管理、对账管理等方面进行集成化管理,投资相关部门用于信息共享、交易状态查询等,实现辅助投资智能化运营。
2.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个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同类产品项目实施业绩。(1、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2、合同交付内容中应涉及清算管理或估值管理或运营管理模块相关软件/开发实施。3、合同金额应大于100万元(含),同一客户多期项目累积金额满足金额要求的同样作为有效案例。4、合同签署主体应为供应商自身或原厂商,如为原厂商需提供相关授权。)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最终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内容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比选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支付平台服务费后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4.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500元,获取比选采购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4.3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供应商可在系统中开具电子平台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比选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人工或快递送达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5.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区6层
5.4响应文件接收人:呼禹18761879918、张秋宇15261870871
5.5响应文件递交说明:供应商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宜采用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快递外包装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18761879918呼禹。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现场答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联 系 人: 付老师
联系方式: 010-89198357
代 理 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诺富特饭店B座6层
联 系 人: 张秋宇、呼禹、宗超、江涧
电 话: 15261870871、1876187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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