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晋中市各高铁站灯箱广告
投放数量:3块及以上
广告规格:每块需为3平米及以上。
区域要求:晋中高铁站、平遥高铁站至少各一块,太谷高铁站、祁县高铁站、介休高铁站、灵石高铁站中至少有一块。
投放要求:包含合同期内的广告设计、制作、更换、售后,除首次广告画面发布,再免费更换3次广告画面。
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加订单方式,合同上限金额为预算金额。本次采购规模为晋中移动公司预估,以采购人最终审定下达的订单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项目规模,服务任务也相应调整。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
标包名称
标包预估金额
(元、含税)
中标人数
份额分配(%)
区域
包1
200000.00
1
100
晋中
1.3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按照实际投放及考核情况付款。
1.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18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严重违约的;2018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山西公司判定为存在骗标、串标等行为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