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招标公告(2023-JK09-F1012)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09-f101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2023-JK09-F1012)
我单位就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3-JK09-F1012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80万元)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采购人采购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七)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纪录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可提供人资部门开具的员工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为保密人员的证明。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 029-84787179
十、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余先生
办公电话: 029-84787082
十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 聂干事
办公电话: 029-84787077
(2023-JK09-F1012)
我单位就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3-JK09-F1012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80万元)
货物名称 | 货物明细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规格型号 | 备注 |
某数据融合分析软件开发 | 数据融合分析工作站 | 具体详见“技术册” | 套 | 1 | 合同签订4个月内 | 定制 | / |
数据导入模块 | |||||||
数据整理模块 | |||||||
数据分析模块 | |||||||
数据显示模块 | |||||||
数据管理模块 | |||||||
评估辅助模块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采购人采购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七)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纪录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可提供人资部门开具的员工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为保密人员的证明。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 029-84787179
十、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余先生
办公电话: 029-84787082
十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 聂干事
办公电话: 029-8478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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