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7sl-016001001
预算金额26349.62万元
招标公司利川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衡027-878135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SJ-202307SL-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7SL-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水利复〔2023〕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利川市境内。
建设规模:防洪标准,本项目清江利川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和标准,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为IV等小(1)型工程,进水口、箱涵、出口段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其他:通过建设泄洪工程解决利川市城区段清江的防洪问题,使清江干流利川城区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满足利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泄洪工程总长2445米,包括进水渠段47.30米,进口段30.00米,箱涵段2282.10米,出口段85.60米。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发包,承包人主要工作为:承担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任务;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试运行;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5
合同估算价:26349.62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名称: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QJGL/LC/EPC/2023-01、第2标段合同名称:清江干流(利川)重点河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QJGL/LC/JL/2023-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和水文地质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和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取得了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①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EPC或DB)业绩。②近5年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业绩。③近5年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3)人员资格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施工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②联合体应满足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鼓励勘测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利川市水利局
代理机构: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利川市腾龙大道 13 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11层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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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鑫
联系人:
朱衡
电话:
15571849614
电话:
027-87813598;134761233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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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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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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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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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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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7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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