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6
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即将实施 建立综合档案室及档案管理服务 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1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为加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拟在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建立综合档案室,安装档案管理软件,对档案进行整理。为便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由提供档案管理软件的档案公司负责整理管理处年度文书、会计、声像等日常管理性档案,按不同档案类别逐份文件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整理归档。
1.1 工作 内容:综合档案室基础建设和档案整理服务。
1.2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综合档案室基础建设及档案管理软件的安装调试,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本完成日常管理性档案的整理;协议期满后,视服务及合同执行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1.3 质量标准:合格。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档案整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等相关内容, 具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2 近五年( 2014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档案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2.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2.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 、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 位公章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午 8 : 30-11:30, 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 2 号楼 601 室)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 日 上午 09:30 ( 北京时间 ) ,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至 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 6 楼会议室 。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 、 联系 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 |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 38 号 5 号楼 |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 19 号 |
联系人:孟祥宁 |
联 系 人:张坤、张浩 |
电 话: 0314-2121302 |
电 话: 0314-2066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