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排水防涝五期项目-团结大街雨水截流管线工程一标段(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7.5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对包头市排水防涝五期项目-团结大街雨水截流管线工程一标段(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试验检测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防涝五期项目-团结大街雨水截流管线工程一标段(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试验检测服务
二、招标编号:HY2024FW55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范围:团结大街(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道路及雨水管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服务范围:道路、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计划投资额:275412.88元
六、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投标人资质附表中检测内容应当覆盖本项目附表所列检测项目中包含的参数的90%)。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工程各检测项目的具体负责单位,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进行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资质附表中检测内容汇总后应当覆盖本项目附表所列检测项目中包含的参数的90%)。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投标人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4)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打印。)
注:
(1)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2)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下午17:30)-2024年07月25日(下午17:30)
(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472-5175533
采购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472-2773223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防涝五期项目-团结大街雨水截流管线工程一标段(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试验检测服务
二、招标编号:HY2024FW55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范围:团结大街(昆河雨水出水口-白云路)道路及雨水管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服务范围:道路、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计划投资额:275412.88元
六、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投标人资质附表中检测内容应当覆盖本项目附表所列检测项目中包含的参数的90%)。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工程各检测项目的具体负责单位,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进行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资质附表中检测内容汇总后应当覆盖本项目附表所列检测项目中包含的参数的90%)。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投标人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4)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打印。)
注:
(1)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2)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下午17:30)-2024年07月25日(下午17:30)
(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472-5175533
采购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472-2773223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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