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4】91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现对 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4-440106-70-03-802444
二、招标单位: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824807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30609087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珠江新城B1-1地块西北角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1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项目共分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为超甲级写字楼,楼高170米;B地块为超甲级写字楼,楼高284米,共58层。裙楼连接两个地块,裙楼包括地上4层和地下2层;地下车库在地下3~5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19-5523 。
3、招标内容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现行相关技术验收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3.1本项目配电房设置:新建高压开关房室1间、高压室2间、专变房11间、低压配电房8间。变压器配置:
1)塔楼A(回路2用1备),合计容量为19602KVA:
新建8X1600KVA,4X1000KVA, 3X934KVA制冷机组;
2)塔楼B(回路2用互备),合计容量14284KVA:
新建6X1600KVA,,3 X1250KVA,1 X 934KVA制冷机组;
项目总负荷合计暂为33886KVA。
3.2 永久用电过渡方案( 10KV外线工程)主要为:
1)猎德变电站10KV段电源接驳;
2)猎德站至本项目开关房电缆管廊开挖、建造、回填、路面复原土建施工;
3)需顶管过路处顶管施工;
4)猎德站至本项目开关房电缆工作井、检修井等开挖、建造、回填;
5)猎德变电站至本项目主供回路3×300mm2电缆敷设(含终端头、中间头)及相关调试;
6)过渡方案中开挖部分永久电缆的保护;
7)开关房内环网柜等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8)供电部门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3.3室内变配电工程主要为:
1)高压房、变压器房、低压房房内电缆坑、柜坑(含预埋角钢)、变压器基础、电房门安装;
2)电房区域内高压电缆坑、低压电缆坑施工、预制坑板封盖;
3)电房配套工程施工(电房内照明、排气扇、灭火器、护栏、加热器、电房装修等);
4)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墙身绕墙式地网并连通各房内设备外壳,并预留充足的接地端子;
5)电房内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电房标志、电房门牌、各设备电缆回路标志等;
6)高压柜、低压柜前后操作、工作区域绝缘地板胶铺设;
7)KYN型、SF6型全绝缘全密封中压柜供货、现场拼装、柜内母线安装;
8)直流屏供货、电池安装、控制线、电源线接入;
9)变压器供货、现场就位固定、安装减震器;
10)电缆支架、绝缘支持端子、10KV母排、3×70mm2电缆由高压出线柜至电缆支架端敷设、高压出线柜至10KV空调机组启动柜3×70mm2电缆;
11)变压器0.4KV端至GCK低压柜进线柜上母排、低压柜联络开关母线段;
12)GCK型低压配电柜供货、现场拼装、柜内母线安装。
3.4 提供变压器两低压进线断路器辅助触点,以便发动机接入启停信号。
3.5其他:
1)各系统调试、送电:10KV进线回路、真空断路器、零序、综合继保、直流屏、电缆、变压器、10KV母线、0.4KV母线、接地系统、低压进线回路调试;
2)负责本工程施工需穿越建筑基础、墙、楼层等部位的开凿及恢复工作;
3)办理市政道路开挖、园林等申请相关所有手续,包道路开挖及修复工作、园林迁移及恢复,并缴纳相关市政赔补费、占道费等一切费用;
4)负责征得猎德站、猎德变电站至本项目沿线各项目、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或公共设施产权人的同意,办理本工程施工手续,承担相应费用。
5)负责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各项报建、报装、报规划、报监、报验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中),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完成本项目验收送电的一切工作,并移交供电局;
6)负责办理符合广州供电局及政府部门验收要求的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
7)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申请报装电表,根据项目的需要,发包人可能增加或者改变用电回路或者使用功能,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办理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
8)移交给发包人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防盗、防破坏、防潮防湿,未移交前的承包人施工内容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负责物业管理移交及相关一切培训工作。
9)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材料二次搬运等及所有措施类工作。
10)与本项目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配合消防系统施工、验收的工作。
11)根据现状与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并达到中国南方电网的验收标准及使用要求所必须的其它工作内容。
12)质量保修期内对设备和线路的维修保养。
13)负责办理涉及本项目广州供电局供电协议变更,确保按合同工期验收送电。
14)未详尽事宜以设计院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4、承包方式: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协助向供电部门办理报装报建工作、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协助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结算的组织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本工程拟分期实施,其中本项目内裙楼、地下室及塔楼B所包括的工作内容暂定为首期工程,本项目内塔楼A所包括的工作内容暂定为二期工程。首期工程与二期工程的工程范围具体划分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 36226822.63 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 9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10 月 24 日9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 月 27 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19年 10 月 24 日 9 时15 分至2019年10 月 24 日 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12开标室。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19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分至2019年 10 月 24 日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4、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10 月 24 日 9 时 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力或电气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824807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5楼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020-38248015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yhdc_lzjb@gdhdc.cn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2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
资金来源证明.pdf
2-1+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招标公告(修改稿).doc
2-2+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招标文件(修改稿).doc
珠江新城B1-1项目永久用电工程001[2019-9-16 17:03].COS
_20190926171812.GZZF
珠江新城B1-1地块-B栋外电施工图纸.rar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rar
珠江新城外电招标合同(发代理)_11410_1568962059414.zip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图纸证明.pdf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最高限价公布函.pdf
01+投资审批、核准文件(立项批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