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90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300-02849
预算金额900.00元
招标公司朝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421-2623677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朱佳琳0421-286500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300-02849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项目2426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城区文化路五段1号253C号101室、102室、201室、202室、502室、602室、702室、802室、902室

中标(成交)金额:900(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项目2426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一、采购内容:公安辅警人身保险。保障范围如下: 1、身故保险:公安辅警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在职病故、意外死亡,理赔额70万元; 2、意外伤残保险:理赔额2-14万元; 3、重大疾病保险:患有30种重大疾病理赔额7万元; 4、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理赔额1万元; 5、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理赔额1.8万元。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每日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包括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专属团队对市公安局进行服务,承诺赔付时效不得高于20日。

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时间: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1年+1年+1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服务期满后,双方签订下一年履约合同,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龙、王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项目2426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 朝阳大街三段56号              

联系方式:  0421-262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0421-286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琳 乌广宇           

电 话:0421-28650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朝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保险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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