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71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小蔡,电 话:0594-285553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对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 03 月 31 日至2023年 04 月 0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3年 04 月 03 日至2023年 04 月 07日17:0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提供纸质文件贰份和壹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报价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报价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
2、纸质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 0594-2855533
3、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为货物运达污水处理厂并灌装到储罐内或卸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货物生产、货物出厂检验、包装、运输、灌装(卸货)、检测、人工、二次运输费、送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售后服务(含合同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一切所需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6、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7、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71316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邮 箱:ptxc2022@163.com
电 话:0594-2855533
联系人:小蔡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03月31日
附件1 报价函
致: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单位: 元(人民币)
备注:1、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为货物运达污水处理厂并灌装到储罐内或卸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货物生产、货物出厂检验、包装、运输、灌装(卸货)、检测、人工、二次运输费、送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售后服务(含合同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一切所需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2、供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人应当确保能供货至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调整供货地点,具体供货地点以每批次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由于各供货厂区的周边道路、交通情况和厂区内部道路均不同,请报价人自行查看并合理考虑运输成本进行报价。
报价单位(盖章):
详 细 地 址 :
联 系 人 :
联 系 号 码:
日 期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71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小蔡,电 话:0594-285553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对2023-2024年度各污水厂生产用药剂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 03 月 31 日至2023年 04 月 0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3年 04 月 03 日至2023年 04 月 07日17:0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提供纸质文件贰份和壹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报价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报价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
2、纸质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 0594-2855533
3、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为货物运达污水处理厂并灌装到储罐内或卸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货物生产、货物出厂检验、包装、运输、灌装(卸货)、检测、人工、二次运输费、送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售后服务(含合同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一切所需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6、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7、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71316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邮 箱:ptxc2022@163.com
电 话:0594-2855533
联系人:小蔡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03月31日
附件1 报价函
致: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单位: 元(人民币)
合同包 | 药剂名称 | 预计数量 | 规格 | 单价 | 总价 | 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氢氧化钠(液碱) | 2340吨 | 产品质量符合GB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的IL Ⅲ类标准合格品规定要求,其中NaOH质量分数≥30%。 | | | 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
报价金额:(大写) |
备注:1、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报价为货物运达污水处理厂并灌装到储罐内或卸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货物生产、货物出厂检验、包装、运输、灌装(卸货)、检测、人工、二次运输费、送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售后服务(含合同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一切所需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2、供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人应当确保能供货至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调整供货地点,具体供货地点以每批次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由于各供货厂区的周边道路、交通情况和厂区内部道路均不同,请报价人自行查看并合理考虑运输成本进行报价。
报价单位(盖章):
详 细 地 址 :
联 系 人 :
联 系 号 码:
日 期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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