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62019553807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新1880272697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峰150711927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0220230614401P
报建名称: 市政协办公楼空调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306201955380772
招标项目名称: 市政协办公楼空调系统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招标人(盖章): 武汉城建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杨新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杨浩 招标联系电话: 18802726977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吴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07119273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46号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施工范围:包括通风与空调系统设备安装、土建装饰修改等相关工程(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759.993 立项批准文号: 武管维修审批【2023】2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06-25 21:00 ~ 2023-07-20 09:30
投资总额(万元): 87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当具有不低于发包工程等级和规模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四)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人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建筑师;②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④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⑤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5 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当担任过不低于发包工程等级和规模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相应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局开具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备注: (八)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允许分包,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①评标时对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②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③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属于建筑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参与方式: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时30分。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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