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9807.6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tzzxxjb-20240002
预算金额14980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世轮0902-71543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凯150229889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ZGTZZXXJB-20240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9807.61万元,招标人 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和厂外管道两部分工程内容,污水处理 厂包括污水处理段、再生水回用段、浓水处理段及分盐零排段,配套建设厂外 污水管道、蒸汽管道及再生水回用管道。本项目总投资为149807.61万元。各阶 段总投资构成如下。本项目一阶段估算总投资48364.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 88.05万元,其他工程费用5233.83万元,预备费2246.09万元,建设期利息744. 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9.17万元,土地取得费42.80万元。相应资金由特许经 营者和项目公司筹集。本项目二阶段估算总投资10144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3612.2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8911.26万元,预备费4626.18万元,建设期利息2 474.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39.28万元,土地取得费79.20万元。相应资金由 特许经营者和项目公司筹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主体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 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任意成员具有至少 一项工业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经验。 4.信誉要求 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pg.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来在经济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投标 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5.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5.3具有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其他要求 6.1伊吾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 本项目招标活动。 6.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及《基础 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要求,项目公司中民 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6.4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组成、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 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 10时30分到2024年08月27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 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10:30- 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 19:00(北京时间)进行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获取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写 字楼3420室;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 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参加公开招标的,由牵 头方提供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515标书送达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 七、其他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经伊吾县人民政府批准采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伊吾县工业园区 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招标工作。本项目通过公 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伊吾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 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限届 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移交至政府指定机构。 是否成立项目公司: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一阶段特许经营期限为19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8 年;二阶段特许经营期限为19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7年。 最高限价: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不超过6%。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牵头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世轮 电 话:0902-7154381 电子邮件:15472973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写字楼3420室 联 系 人: 陈凯 电 话: 15022988980 电子邮件: chenkai@cico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 特许经营者选择投标报名表
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项目 特许经营者选择
ZGTZZXXJB-20240002
联合体各方名称(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联合体全名格式为:“联合体牵头方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如“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联合体”)
姓名: 电话: 邮箱: 地址:
方主要业务范围)
注:报名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方填写,报名时须提供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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