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QT-FW-2024100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中标金额: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路产业园区)梅山湖路与红石谷路交叉口上海大厦708室,联系电话:0564-270518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水利局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64-7356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7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564-270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