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19102900942
预算金额8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DY-20191029009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株树桥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二次开发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191029009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二次开发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 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北斗卫星用户终端 1 843500
 合计金额小写: 8435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金额小写:843500.00

大写:捌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起始日期:2019 12 2日,完成日期: 2020 1 2 日。


3.2 履行地点:株树桥水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 现场及远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6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项目全部外部设施安装完毕后付至合同价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20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7,说明:项目完成数据采集、系统运行调试,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3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剩余3%为质保金; 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退全部质保金。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湖北亿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20133160105020509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保期:质保期为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及培训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测试验收

3.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要求中标人在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

3.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3.3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5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当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需要乙方从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和批准时,在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按合同清单交货及安装。

7.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安装,则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每天的违约金,最多推迟20天,如超过2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锦程大道香槟现代城 地址: 宜昌高新区兰台路13号中试车间8幢
法定代理人: 黄永忠 法定代理人: 张新强
委托代理人: 聂伟 委托代理人: 张普
电话: 0731-83689291 电话: 0717-6339483
传真: 0731-83689287 传真:

附件列表
  1. 株树桥二期清单.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8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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