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3年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3年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3年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3] 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暂定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EPC总承包+运维)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居、骑岸居、爱民村、志新村、骑北村。
2.1.2建设规模:
十总镇2023年分散处理设施工程量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材料 |
单位 |
工程量 |
1 |
接户管 |
d110 |
UPVC实壁管,环刚度≥8KN/m2 |
米 |
36575 |
2 |
检查井 |
Φ315 |
塑料排水检查井,PE |
座 |
2090 |
3 |
配水井(无动力用) |
Φ315 |
塑料排水检查井,PE |
座 |
892 |
4 |
预沉井 (庭院排水用) |
Φ315 |
塑料排水检查井,PE |
座 |
1045 |
5 |
成品隔油器 |
100L |
PE,含前端通气管和通气帽 |
座 |
1045 |
6 |
路面恢复 |
|
C30混凝土,厚度0.2m |
m2 |
2090 |
7 |
成套南通2.0版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资源利用型) |
A型 |
含厌氧反应器、湿地、室内存水弯除臭改造等 |
套 |
350 |
8 |
成套南通2.0版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资源利用型) |
B型 |
含厌氧反应器、湿地、室内存水弯除臭改造等 |
套 |
542 |
9 |
预沉池 |
1.5m3 |
PE,成品三格式化粪池 |
座 |
460 |
10 |
出水井(微动力用) |
Φ200 |
塑料排水检查井,PE |
座 |
153 |
11 |
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 |
0.3t/d |
设备材质为玻璃钢,包含仓体、填料、控制柜、太阳能板、蓄电池组、曝气系统、支撑杆及基础等;含室内存水弯改造 |
座 |
153 |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十总居、志新村。
二标段:骑岸居、爱民村。
三标段:骑北村。
注:投标单位可以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209万元、二标段212万元、三标段279万元。
2.1.4工期要求(单个标段):12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市政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3年散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运维、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费免收。
本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段(招标通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3-8602813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朝阳路 |
地 址: |
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三楼 |
联系人: |
易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 话: |
19952592622 |
电 话: |
138628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