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蕲春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样及样点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金额
109.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y-2023-021
预算金额10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0713-7259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蕲春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样及样点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0:52发布单位: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5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样及样点校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Y-2023-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2040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样及样点校核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9.8932(万元)

6、最高限价:109.8932(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蕲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校核、调查与采样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环保产品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包投标人须是《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加盖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联系方式:17771339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一路(实验小学)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 话:0713-72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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