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聊城市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项目采购公告(四次)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及采购编号:
聊城市人民医院 采购文件2024年第【198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放射诊疗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 预算:6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时适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医疗器械类产品除以上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7. 如有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如: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批件或新药证书等。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2时00分。
2.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
(报名电子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如因未按项目名称报名导致接收不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报名完成后请密切关注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 0635-827637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0635-8276126(公共卫生处) 联系人:郝老师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特别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回复是否参加本次采购。
附件:采购项目报名表.xls
聊城市人民医院 采购文件2024年第【198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放射诊疗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 预算:6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时适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医疗器械类产品除以上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7. 如有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如: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批件或新药证书等。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2时00分。
2.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
(报名电子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如因未按项目名称报名导致接收不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报名完成后请密切关注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 0635-827637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0635-8276126(公共卫生处) 联系人:郝老师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特别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回复是否参加本次采购。
附件:采购项目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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