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热源改造项目-3×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
电气、热控电缆技术规范书
专业负责人:
相关专业负责人:
工程组组长:
(本规范书一式两份,工程组存档一份,供应组存档一份)
2024年5月
目 录
1总则
2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3技术要求
4性能保证
5质量保证
6包装,运输和储存
7检验和验收
8投标方填写的技术数据表
9供货范围
10技术文件
11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12电缆交货进度
13其它要求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热源改造项目-3×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项目工程电缆的招标。它提出了电缆的使用条件、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质量保证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经过实践验证的优质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3 无论本规范书中是否做出了详细规定,投标方都应设计并提供优质的电缆产品,满足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管理、检修要求,并通过相关的验收、测试,最终移交商业运行。
1.4 投标方如对本规范书条文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第8章第2项《差异表》中以“书面形式”详细加以描述,并说明原因,否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电缆完全满足了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1.5 投标方应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电缆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投标阶段的最新版本。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电缆安装运行、工程质量、更有利于招标方为原则。
1.6 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规范书。合同谈判时,将以本规范书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的文件将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7 招标方拥有对本规范书的解释权,投标方如对本规范书内容有疑义,均有责任向招标方询问,由于理解的偏差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方无偿承担。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1.9 所有文件、图纸及通讯,均应使用中文。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并以中文为准。投标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清册、说明书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10 投标方或其技术引进方的产品应至少在 2 个不低于本机组容量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成功运行两年以上,已证明安全可靠。
1.11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部电缆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12 投标方所投标产品均应具备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1.13 本工程受整体施工进度影响,施工接线和电缆敷设设计,仍在进程中,本规范书所提供的电缆规格,长度信息,仅为预估,电缆规格、长度等信息,以最终版规范书和施工设计为准,本规范书所提供的电缆规格、长度信息,仅供投标方报价时参考,不作为合同供货时的依据。
2.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39.2℃;
最低温度: -38.1℃;
2.2海拔高度: 厂区海拔小于1000米
2.3最大风速:
2.4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2.5地震烈度: 6度;
2.6污秽等级: iii级
2.7 装地点:户内、户外;
3.1标准和规范
3.1.1合同电缆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3.1.2除执行有关企业、行业标准规定外,还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或gb/t)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国际单位制(si)标准和nema等国际标准,包括其附录。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3.1.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q/321084kla066 额定电压66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iec 60840 额定电压30kv(um=36kv)以上至150kv(um=170kv)挤包绝缘电力
电缆及其附件
gb/t12706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
缆及附件
gb/t9330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3956 电线电缆导电线芯
gb/t2952 电缆外护套
gb/t2951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gb/t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311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
gb6995 电线电缆识别标识
gb/t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缆通则
iec183 高压电缆的选择导则
iec287 电缆连续额定电流的计算
gb/t 17651《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gb/t 18380《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gb/t 19216《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ga 306《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bs 6387《电缆在受火条件下保持线路完整性的耐火试验方法》
本部分并没有列出所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投标方必须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提供产品。投标方可以提供技术先进和可靠的设计或材料,并提供材质分析试验报告,并且有成熟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以及工程实践经验。如果投标方采用国际标准,则该国际标准应首先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
3.1.4上述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电缆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3.1.5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优先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3.1.6合同签订后,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电缆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确认。
3.2技术性能要求
3.2.1各种类型的电缆均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造,各项性能指标均不应低于相应的标准中所规定的指标,投标方所提供的电缆需要满足耐日光、耐热、耐潮湿、耐水淹, 以及阻燃的要求。并能在本工程的环境条件(哈尔滨地区)下,满足低温使用,安全、可靠地运行,各种类型的电缆使用寿命应不少于30年。
3.2.2 电缆的导体及导线表面均应光洁,不得有任何缺损。
3.2.3绝缘要求
标称绝缘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绝缘试验在成盘电缆上按国家标准进行。
3.2.4电缆正常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90℃,短路时允许最高温度为250℃,。
3.2.5 电缆外护套应具有打印的永久性标志,其内容应至少包括如下:
制造厂名称
电缆型号
额定电压
电缆规格
电缆每米处打上长度标志
制造年份
3.2.6电缆的每根芯线的绝缘皮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其识别标志必须遵守gb/t6995《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3.2.7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内,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敷设于保护管中,桥架中,电缆竖井钟,电缆沟(隧道)中。当要求电缆有铠装时,铠装电缆应可直埋在土壤中敷设。
3.2.8本招标文件中的电缆,阻燃电缆应采用符合gb/t 19666要求产品。
3.2.9电缆按规范要求有足够的填充物,不短米。
3.2.10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交付电缆的通常长度和最短长度。
3.2.11电缆应适应于夏季的高温环境和冬季的低温环境,腐蚀、潮湿的环境地区。
3.2.12电缆线芯中间不得有接头。
3.2.13同一电缆盘内不得缠绕多根电缆。
3.2.14同一电缆盘内不得有多种规格型号电缆。
3.2.15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电缆清册,自行组合各规格电缆每盘的电缆长度,并提供组合的电缆长度列表。
3.3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1)阻燃电力电缆 zc-yjv22-8.7/10
-电缆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90℃;
-短路时(最长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电缆额定电压为uo/u为8.7/10kv;
-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电缆20℃的导体电阻符合gb/t3956标准规定;
-电缆的局部放电量在15kv下应不大于10pc;
-电缆经受30.5kv,5min工频电压试验不击穿;
-电缆的阻燃性能符合gb/t19666规定的燃烧试验;
(2)阻燃电力电缆 zc-yjv22-0.6/1、 zc-yjv-0.6/1
-电缆额定电压为uo/u为0.6/1kv;
-电缆经受3.5kv,5min工频电压试验不击穿;
-电缆的燃烧性能符合gb/t19666规定的燃烧试验;
(3)中(重)型橡套软电缆 zc-ycw-0.45/0.75
-电缆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65℃;
-短路时(最长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不超过160℃
-电缆额定电压为uo/u为0.45/0.75kv;
(4)阻燃控制电缆 zc-kvvp22-0.45/0.75
-电缆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70℃;
-电缆最高工作温度绝缘电阻符合gb/t9330标准规定;
-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电缆经受3.0kv,5min工频电压试验不击穿;
(5)阻燃计算机控制电缆 zc-djypvp2-22 0.3/0.5
-电缆额定电压uo/u为300/500v;
-电缆导体长期最高工作温度为70℃;
-20℃时电缆导体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规定;
-20℃时电缆绝缘电阻每千米不小于3000mω·km;
-电缆经1kv,1min交流电压试验不击穿;
-电缆工作电容(1khz)每米不大于90pf;
-电缆电容不平衡(1khz)每米不大于1pf;
-电缆电阻电感比不大于25μh/ω(1.0mm2)、40μh/ω(1.5mm2);
-电缆的阻燃性能符合gb/t19666标准的规定;
(6)矿物绝缘电缆 btly-0.6/1
-电缆额定电压uo/u为0.6/1kv;
-耐火性能满足标准gb/t 19216.21中要求:
(7)耐火铠装电力电缆 nh-yjv22-0.6/1
-电缆导体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为90℃;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持续时间不超过5s。
(8)k型补偿导线
1. 导体材料:采用高纯度、高导电性能的镍铬(正)和镍硅(负)合金材料,确保导线的电导率不低于58 ms/m,以满足高精度温度测量的需求。
2. 绝缘材料:采用耐高温、耐腐蚀、耐老化的氟塑料或其他优质绝缘材料,确保导线在高温、化学腐蚀等恶劣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护套材料:选用具有优良机械性能、耐磨损、抗拉伸的聚氯乙烯(pvc)或其他高分子材料,以增强导线的耐用性和安全性。
4. 截面尺寸:导线截面尺寸应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或用户需求,确保电气性能和承载能力达到最优。
5. 耐温范围:导线的耐温范围应满足-40℃至1200℃或更宽的需求,确保在不同温度环境下均能正常工作。
6. 化学性能:导线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和耐腐蚀性,以适应各种化学腐蚀和氧化环境。
7. 外观要求:导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和凹陷;绝缘层和护套应均匀一致,无气泡、裂纹等缺陷。
8. 尺寸规格:导线长度、截面尺寸等应符合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满足不同应用场合的需求。
9. 性能测试:导线应经过全面的电气性能、绝缘性能、耐压性能等测试,确保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高标准要求。
3.4 66kv电缆技术要求
3.4.1 主要技术参数
3.4.1.1 电缆的型式:zc-yjlw03-50/66-1×400mm2,电缆为66kv单芯、铜导体、干式交联聚乙烯绝缘、波纹铝包、聚氯乙烯外护套。外护套应为阻燃型。
3.4.1.2 电缆导体标称截面: 400mm2
3.4.1.3 电缆长度:(单相))
3.4.1.4 额定电压u: 66kv
3.4.1.5 相电压u0: 50kv
3.4.1.6 系统最高电压um: 72.5kv
3.4.1.7 额定频率: 50hz
3.4.1.8 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消弧线圈接地
3.4.1.9 电缆参考连续载流量: 大于657
3.4.1.10 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 按照20ka考核,投标时请标明电缆所能耐受的最大考核值,若达不到要求考核值请投标前提出并由招标方确认。
3.4.1.11 单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 按照20ka考核,投标时请标明电缆所能耐受的最大考核值,若达不到要求考核值请投标前提出并由招标方确认。
3.4.1.12 热稳定时间: 3s
3.4.1.13 雷电冲击电压(峰值): 325kv
3.4.1.14 工频试验电压(1min有效值): 140kv
3.4.2 电缆的性能及结构要求
3.4.2.1 电缆的导体要满足正常运行时,导体的最高工作温度为90℃,短路时,导体的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250℃(最长持续时间3s)。
3.4.2.2 电缆及其辅助设备必须能在30年内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各类产品均应能防潮、防腐、防水、防寒、防热、防尘、防止异物进入并防止渗漏。
3.4.2.3 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应能满足最大单相接地时,短路电流流过时的热稳定要求。
3.4.2.4 导体屏蔽层与绝缘屏蔽层的特性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导体屏蔽层与绝缘屏蔽层和绝缘层采用三层共挤工艺。
3.4.2.5 66kv电缆敷设于专用的电缆沟或套管中,每回路三相电缆平行敷设,电缆沟内不考虑通风散热。
3.4.2.6 电缆应设有纵向阻水结构。
3.4.2.7 结构特征
·无不规则性;
·绝缘体显微结构均匀;
·没有大于30μm的微孔;
·水分含量不大于100ppm;
·长期使用性能稳定;
·电缆不应有断股、断裂现象,不应有中间接头。
·放电量不大于5pc。
3.4.2.8 投标方提供的电缆应能满足以下条件下的技术要求:气象条件、敷设方式、载流量、短路电流等。
3.4.2.9 在任何一点测得的xlpe绝缘最小厚度值不得低于规定标称值的95%。
3.4.2.10 在任何一点测得的金属屏蔽最小厚度值不得低于规定标称值的90%。
3.4.2.11 在任何一点测得的pvc护套最小厚度值不得低于规定标称值的85%-0.1mm。
3.4.2.12 导体用铜单线应采用gb/t3953中tr型圆铜线。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中单线最小根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4.2.13 绝缘材料应采用超净的可交联聚乙烯。
3.4.2.14 铝包的用铝纯度不低于99.6%。
3.4.2.15 66kv电缆金属护层的接地方式按一端互联直接接地,另一端经护层绝缘保护器接地方式。
3.4.2.16 电缆护层绝缘水平
电缆额定电压u/u0
1分钟工频耐受电压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66/50kv
140kv
325kv
3.4.3 标识
在成品电缆的外护套上要有制造厂的名称、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导体截面和制造年份的连续标志和长度标志。标志的字迹应清晰、容易辨认和耐擦。成品电缆的标志还应符合gb6995.1和gb6995.3的相应规定。
3.4.4 试验内容
3.4.4.1 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应在交货长度上进行,并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局部放电试验;
工频电压试验;
金属套外护套的直流耐电压试验。
3.4.4.2 抽样试验
除工厂按规定作定期抽样试验外,用户可以要求在同一型号和规格的每批供货电缆中抽取规定数量的试样进行抽样试验,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 导体结构检测;
· 导体直流电阻的测量;
· 绝缘厚度的测量;
· 金属套外护套厚度的测量;
· 金属护套厚度的测量;
· 绝缘的热延伸试验;
· 电容的测量;
·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和随后的工频耐压试验
3.4.4.3 型式试验:
· 绝缘厚度检查;
· 弯曲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 tgδ试验;
· 热循环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和随后的工频耐压试验;
· 电气型式试验结束后电缆系统的检验;
·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测量;
· 绝缘和护套机械性能试验;
· 成品电缆段材料相容试验;
· 护套高温压力试验;
· 黑色聚乙烯外护套炭黑含量测量;
· 燃烧试验;
· 纵向透水试验;
· 绝缘层微孔、杂质和半导电层与绝缘界面微孔、突起检查;
· 外护套刮磨试验;
· 皱纹铝套腐蚀扩展试验;
· 成品电缆标志检查;
· 成品电缆标志耐擦试验;
3.4.4.4 预鉴定试验:
· 热循环电压试验;
·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 预鉴定试验结束后电缆系统的检验;
3.4.4.5 安装后电气试验:
· 外护套直流电压试验;
· 绝缘交流电压试验;
3.4.5电缆参数:
投标方应填写的66kv电缆规范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内容
1
额定电压u/u0
kv
2
系统最高电压um
3
电缆芯数
4
导体 a)截面
mm2
b)材料
c)型式
d)外径
mm
5
导体屏蔽 a)材料
b)标称厚度
c)最小厚度
6
绝缘 a)材料
b)挤包方式和交联方法
c)标称厚度
d)最小厚度
7
绝缘屏蔽 a)材料
8
金属护套 a)类型
c)尺寸
9
外护套 a)材料
10
电缆总外径
11
电缆单位长度重量
kg/m
12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3
最大允许牵引力
kn
14
最大允许侧压力
kn/m
15
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a)正常
℃
b)短路
16
导体直流电阻(20℃)
ω/km
17
最大允许短路电流 a)导体
ka
b)金属屏蔽
投标方应保证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5.1 质量保证
根据本文件,投标方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设备制造由招标方代表监造。产品交货前,对各种电缆规格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方进行保证。招标方代表在生产厂家对设备进行监造和验收,但不解除投标方对设备技术性能和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
5.2 进行检查和试验的项目
5.2.1 所供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
5.2.2 达到招标方要求的规定值;
5.3 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
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及标准按规定完整并及时提交给招标方。
5.4 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或未达到要求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或未达到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5 投标方负责质量控制
投标方负责对按本技术协议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5.6 iso9000系列标准
投标方该用质量管理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质量管理系统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5.7 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手册供审核批准
投标方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手册供审核批准。开始制造前,投标方提交制造程序表,介绍要进行的检验或试验。招标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厂监督制造中的检验或工厂最终检验和试验。凡与规范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在案进行处理。
5.8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各类型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6.1密封和卷盘:电缆工厂试验后,其两端应立即密封以避免潮气及污秽及昆虫进入。电缆卷盘应有适当保护以避免吊装及运输过程中的机械损伤。电缆的电压,长度,导体截面,芯数,重量及净重等应清楚标识在电缆盘上。电缆盘的卷绕方向应用箭头表示
6.2电缆应卷在电缆盘上,电缆伸出侧板的长度应不小于300mm,电缆终端应密封。
6.3电缆盘的直径应不大于3.5m。其中电缆缠绕内盘的直径不小于该盘电缆弯曲半径的倍数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6.4电缆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和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6.5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电缆端头均应有封堵。
6.6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
6.7电缆铭牌应符合gb/t3956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铭牌应用中文和其它文字共同书写。
7.1概述
7.1.1本部分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电缆(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电缆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根据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相关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本附件规定了在电缆制 造中有关采购、制造、组装、检查、试验、清洁、油漆、出厂检查、包装、贮存 运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活动中投标方的责任和招标方的权利。本附件对质 量控制和监督的主要活动进行了描述。
7.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电缆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7.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7.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的车间场所,对合同电缆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7.2.2如有合同电缆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因此造成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7.2.3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有进行检验、试验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电缆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7.2.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3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电缆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电缆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电缆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7.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7.3试验内容
7.3.1工厂试验
7.3.1.1型式试验
当投标方的电缆原材料或设计有所变动而使电缆性能可能有变化时,投标方应重新进行试验,并向招标方提供采用新材料(或代用材料)或变更设计后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的型式报告,或者提供该电缆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证明。
7.3.1.2例行试验
试验必须在每根电缆上进行。在切割或交货长度前的制造长度上进行试验,还是在交货长度上进行,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协商。
7.3.1.3抽样试验
投标方在电缆送到现场后,需要现场见证取样复检,样本应在监理单位、招标方、投标方见证下取样,送达具由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内。抽样试验结果有不合格时,同一批电缆的包装件上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就不合格项进行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免费及时更换。
7.3.2现场试验
试验在电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进行。试验项目和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7.3.3试验和验收准则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缆产品应进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检验、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以确保材料和工艺符合规范和图纸的技术要求。
应让招标方代表接触确定或评价该规范规定一致性的工作,或让招标方代表见证监督投标方进行的检验或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或材料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出厂试验和形式试验的技术要求相一致的证明书。
招标方保留最终车间功能性试验期间拥有代表性文件的权利。投标方至少提前6天通知招标方试验的日期。
8.1.1技术数据表1
8.1.2技术数据表2
名称
填入数据
1.电力电缆(各种型号规格)
1.1制造厂
1.2额定电压(u0/u)v
1.3 最高允许运行电压v
1.4雷电冲击耐压kv
1.5工频耐压kv/时间
1.6电缆导体
导体芯数/材料
截面积mm2
额定电流(空气中,环境温度30度)
导体电阻ω/km
绞合股数
每股截面积mm2
1.7绝缘
材料
厚度 mm
导体绝缘后外径mm
1.8金属屏蔽
型式
厚度
1.9铠装
铠装后电缆直径mm
1.10外护套
外护套后电缆直径mm
1.11电缆重量(kg/km)
铜重量(kg/km)
铝重量(kg/km)
1.12最小弯曲半径mm
1.13试验电压/时间
交流kv/分钟
直流kv/分钟
1.14阻燃电缆是否通过燃烧试验gb/t19216的b类—方法说明
1.15电缆燃烧释出气体量是否通过国家现行电缆试验方法
1.16电缆燃烧释烟密度是否通过国家现行电缆试验方法
1.17允许最高温度(℃)
8.2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部分差异表如下: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9.1投标方提供电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电缆及其电缆包装盘
9.2
9.2.1电气电缆材料表: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铠装阻燃10kv中压电力电缆
zc-yjv22-8.7/10-3x400
米
1400
zc-yjv22-8.7/10-3x300
4500
zc-yjv22-8.7/10-3x95
2600
zc-yjv22-8.7/10-3x185
910
zc-yjv22-8.7/10-3x120
600
阻燃铠装低压电力电缆
zc-yjv22-0.6/1-5x6
300
zc-yjv22-0.6/1-4x6
1200
zc-yjv22-0.6/1-5x16
1000
zc-yjv22-0.6/1-5x10
500
zc-yjv22-0.6/1-4x150+1x70
1500
zc-yjv22-0.6/1-3x185+2x95
1700
zc-yjv22-0.6/1-3x240+2x120
350
zc-yjv22-0.6/1-3x70+1x35
zc-yjv22-0.6/1-3x25+2x16
zc-yjv22-0.6/1-3x185+1x95
900
zc-yjv22-0.6/1-3x150+1x70
700
18
zc-yjv22-0.6/1-3x150+2x70
800
19
zc-yjv22-0.6/1-4x50+1x25
20
zc-yjv22-0.6/1-3x120+2x70
21
阻燃电力电缆
zc-yjv-0.6/1-5x6
3400
22
zc-yjv-0.6/1-5x4
2000
23
zc-yjv-0.6/1-5x2.5
2500
24
zc-yjv-0.6/1-5x16
5000
25
zc-yjv-0.6/1-5x10
26
zc-yjv-0.6/1-4x70+1x35
27
zc-yjv-0.6/1-4x6
28
zc-yjv-0.6/1-4x50+1x25
30
29
zc-yjv-0.6/1-4x4
3500
zc-yjv-0.6/1-4x35+1x16
1300
31
zc-yjv-0.6/1-4x25+1x16
1100
32
zc-yjv-0.6/1-4x95+1x50
33
zc-yjv-0.6/1-4x16
200
34
zc-yjv-0.6/1-4x150+1x70
35
zc-yjv-0.6/1-3x150+2x70
36
zc-yjv-0.6/1-4x10
400
37
zc-yjv-0.6/1-3x70+2x35
100
38
zc-yjv-0.6/1-3x70+1x35
39
zc-yjv-0.6/1-3x6
40
zc-yjv-0.6/1-3x50+1x25
41
zc-yjv-0.6/1-3x4
42
zc-yjv-0.6/1-3x35+1x16
43
zc-yjv-0.6/1-3x25+1x16
44
zc-yjv-0.6/1-3x240+2x120
260
45
zc-yjv-0.6/1-3x185+2x95
46
zc-yjv-0.6/1-3x185+1x95
47
zc-yjv-0.6/1-3x16
425
48
zc-yjv-0.6/1-3x120+2x70
230
49
zc-yjv-0.6/1-2x70+1x35
220
50
zc-yjv-0.6/1-2x150+1x70
150
51
zc-yjv-0.6/1-4x120+1x70
80
52
耐火铠装电力电缆
nh-yjv22-0.6/1-5x10
53
铜芯塑料线
bv-0.45/0.75-2.5
4100
54
bv-0.45/0.75-4
120
55
矿物绝缘电缆
btly-0.6/1-5x6
56
btly-0.6/1-5x16
57
btly-0.6/1-3x120+2x70
58
btly-0.6/1-3x35+2x16
59
btly-0.6/1-5x10
60
btly-0.6/1-4x4
61
btly-0.6/1 -1x185
62
btly-0.6/1 -1x95
360
63
64
btly-0.6/1-4x6
65
btly-0.6/1-4x10
240
66
btly-0.6/1 3x150+2x70
67
btly-0.6/1 3x150+1x70
250
68
btly-0.6/1-3x25+2x16
370
69
btly-0.6/1 3x120+2x70
145
70
重型橡套软电缆
zc-ycw-0.6/1-4x16
71
nh-yjv22-0.6/1-2x6
72
阻燃铠装计算机控制电缆
zc-djypvp2-22-0.3/0.5 2*(2*1.0)
3000
73
zc-djypvp2-22-0.3/0.5 2*(2*1.5)
74
zc-djypvp2-22-0.3/0.5 3*(2*1.0)
75
zc-djypvp2-22-0.3/0.5 3*(2*1.5)
76
zc-djypvp2-22-0.3/0.5 4*(2*1.0)
77
zc-djypvp2-22-0.3/0.5 4*(2*1.5)
78
zc-djypvp2-22-0.3/0.5 5*(2*1.0)
79
阻燃控制电缆
zc-kvvp2-22-0.45/0.75-4x4
阻燃铠装控制电缆
zc-kvvp2-22-0.45/0.75-12x1.5
81
zc-kvvp2-22-0.45/0.75-10x2.5
82
zc-kvvp2-22-0.45/0.75-10x1.5
83
zc-kvvp2-22-0.45/0.75-8x2.5
84
zc-kvvp2-22-0.45/0.75-8x1.5
85
zc-kvvp2-22-0.45/0.75-7x2.5
86
zc-kvvp2-22-0.45/0.75-7x1.5
87
zc-kvvp2-22-0.45/0.75-4x2.5
4000
88
zc-kvvp2-22-0.45/0.75-4x1.5
89
中压电力电缆
zc-yjv22-6/10kv-3x300mm2
4652
90
66kv高压电缆
zc-yjlw03-50/66-1×400mm2
6268
注:本招标材料表电缆长度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订货依据。电缆实际订货数量以设计院及甲方确认施工图数量为准。
9.2.2热工仪表电缆
名 称 及 规 范
金额(元)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1x(2x1.0)
5450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1x(3x1.0)
1900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2x(2x1.0)
750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4x(2x1.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6x(2x1.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10x(2x1.0)
计算机控制电缆zc-djypvp-8x(3x1.0)
1900
控制电缆zc-kvvp-4x1.5
23000
控制电缆zc-kvvp-7x1.5
控制电缆zc-kvvp-10x1.5
21000
控制电缆zc-kvvp-14x1.5
10500
电力电缆zc-yjv-1-3x1.5
电力电缆zc-yjv-1-3x2.5
电力电缆zc-yjv-1-5x2.5
11000
补偿电缆zc-kx-fpgp-1x(2x1.5)
13000
屏蔽双绞线 zc-rvsp-2x1.0
接地电缆zc-bvr-1x25
接地电缆zc-bvr-1x50
接地电缆zc-bvr-1x70
注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0.1投标方应提供的各种型号电缆的技术文件、安装等所有资料。
10.2 对投标方所提资料的要求
10.2.1 投标方所提供的图纸如有修改,投标方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10.2.2 原则上投标方如有修改相应部分的图纸应在技术规范书签定后一周之内修改完。
10.2.3 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
10.2.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应满足招标方进行阶段设计的要求。这些资料应准确,不能任意修改。
10.2.5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10.2.6 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份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0.2.7 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和图纸共10份,其中提供设计院2份,招标方8份,同时提供给招标方电子版(光盘)文件一份。
10.2.8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0.3 投标方应提供经鉴定合格的试验报告和安装手册。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此:
(1) 图纸
(2) 电缆说明书
(3) 保管要求
(4) 安装须知
(5) 调整和校验须知
(6) 运行手册
(7) 维修手册
(8) 故障诊断步骤
(9) 部件目录
如果现场需要,投标方应能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出现的任何问题。电缆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非施工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请各投标商填写最快交货时间(电缆运输、装卸由投标方负责):
部件名称
交货时间
备注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请各投标商给出各类电缆的最快交货时间,必须满足20天内交货;本招标范围合同签定后即开始分批供货,招标方将按工程进度安排,提出各类电缆的具体供货计划,投标方应及时满足招标方的供货计划。
13.1投标方按每米单价进行报价,具体供货数量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期分批供货,按实际量进行结算;
13.2上述电缆型号、规格可能不全,投标方可根据类似项目需要的型号、规格增加报价,以备参考,并将此作为附件
13.3投标方应承诺最终供货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不足部分按合同单价补充。多余部分(整盘没有拆封)按原合同单价计价回收。
13.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