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女士1731871770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银亮0931-29097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就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询价内容:
实验室气瓶采购年度供应商,实验室现在用仪器配套气瓶共11类,供货期内预计需使用气体共37瓶,具体见附表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气瓶运输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如供应商在本项目履行合同期间供气及时,气体质量达标,符合检测要求,合同到期后可续签,或根据后续用气情况按合同单价继续购买使用。
四、询价响应性文件要求:
1、询价响应性文件内容要求:
1.1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4、气瓶运输的相应资质证明);
1.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气瓶销售业绩;
1.4报价单:需分项列表气体单价、气瓶单价、气瓶检定单价,且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含运费。
1.5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承诺书;服务承诺书;
1.6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询价响应性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询价响应性文件需准备二份,要求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询价响应性文件于2023年8月20日17:00时前邮寄至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邮寄送达为准,为便于项目区分,请在快递运单号上备注项目名称)。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
收件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31871770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318717707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项目联系人:邵银亮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8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14 日
附表1 (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就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瓶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询价内容:
实验室气瓶采购年度供应商,实验室现在用仪器配套气瓶共11类,供货期内预计需使用气体共37瓶,具体见附表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气瓶运输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如供应商在本项目履行合同期间供气及时,气体质量达标,符合检测要求,合同到期后可续签,或根据后续用气情况按合同单价继续购买使用。
四、询价响应性文件要求:
1、询价响应性文件内容要求:
1.1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4、气瓶运输的相应资质证明);
1.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气瓶销售业绩;
1.4报价单:需分项列表气体单价、气瓶单价、气瓶检定单价,且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含运费。
1.5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承诺书;服务承诺书;
1.6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询价响应性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询价响应性文件需准备二份,要求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询价响应性文件于2023年8月20日17:00时前邮寄至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邮寄送达为准,为便于项目区分,请在快递运单号上备注项目名称)。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
收件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31871770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318717707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项目联系人:邵银亮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8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14 日
附表1 (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序号 | 气体种类 | 纯度要求 | 气瓶类型 | 预估数量 | 使用仪器 | 符合标准 |
1 | 氧气 | 99.5%、非电解氧 | 40L | 6 | 工业分析仪、量热仪、碳氢仪 | |
2 | 氧气 | 99.99% | 40L | 2 | 煤自燃倾向性测定仪 | |
3 | 氮气 | 99.999% | 40L | 2 | 气相色谱仪 | |
4 | 氩气 | 99.995% | 40L | 2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5 | 乙炔 | 99.6%、不含丙酮及砷、硫、磷的氰化物 | 40L | 2 | ||
6 | 氩气 | 99.99% | 40L | 2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
7 | 一氧化碳 | 26×10-6、358×10-6、509×10-6、851×10-6 | 8L | 4 | 气体传感器检测 | 附带国家二级标物证书、符合MT703-2008《煤矿用携带型电化学式一氧化碳测定器》用气要求 |
8 | 二氧化碳 | 0.5%、0.7%、1.5%、2.5%、4.5% | 8L | 5 | 附带国家二级标物证书、符合AQ1052-2008《矿用二氧化碳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用气要求 | |
9 | 甲烷 | 0.55%、1.09%、1.26%、2.04%、3.50% | 8L | 5 | 附带国家二级标物证书、符合AQ6207-2007《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用气要求 | |
10 | 氧气标气 | 5.13% O2/N2、12.5% O2/N2、15.3% O2/N2、21.2% O2/N2、24.2% O2/N2 | 8L | 5 | 附带国家二级标物证书、符合MT704-2008《煤矿用携带型电化学式氧气测定器》用气要求 | |
11 | 氮气 | 99.9% | 8L | 2 | 附带国家二级标物证书 | |
合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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