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瑞芃【2022】012号
预算金额5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阳女士0796-63288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赣瑞芃【2022】01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6-63269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0796-6326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女士0796-6328842
代理机构地址: 遂川县泉江镇财旺小区D栋2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服务要求
本服务采购项目人数共计37人,其中:办税服务前台27人,司机7人,食堂主厨1人、食堂帮厨2人,预算费用为185万元/年(含人员工资及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等),三年服务期合计总预算555万元,合同履行期间人员若有增减,按实际人数支付服务费。另加中标单位的管理费用。
服务期限:3年。
二、人员工作要求及技能
1、办税服务前台(27人):
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服务。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沟通能力,具有爱心和耐心、责任心。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不可以“一人多岗”,不可兼职。
(4)大厅延时服务、周末节假日服务人员需给予相应的延时服务费和节假日加班费。
2、司机(7人):
限男性,根据岗位需要,须符合招聘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和资质,并通过招聘考核。
全部岗位一岗一人,不可兼职。
(1)负责接受各级领导的工作事务用车派遣。
(2)负责协助车辆管理、协助机关服务中心办理车辆有关的一切手续事务。
(3)负责对所有车辆不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资料数据的记录保存。
(4)负责所有车辆的违章查询与缴纳违章罚款手续的办理。
(5)负责事故、故障车辆的维修与保险理赔工作。
(6)车辆费用的控制与报销。
(7)对维修后车辆进行验收。
(8)对不爱护车辆以及卫生的行为予以制止、批评。
3、食堂工作人员(3人):
(1)主厨1人:负责职工餐和来客菜品的安排和炒制;帮厨2人:负责菜品清洗、碗筷清洗和食堂卫生清扫。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3)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要有计划,精打细算,增加花色品种,食品必须新鲜,建立验收制度。
(4)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努力做到大锅菜小锅烧,适合群众口味,争取做到色香味俱全,花色品种丰富,价廉物美。
(5)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外包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条款:
(1)投标人提供劳务外包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进行,属于合同约定的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合同实施,不属于服务职责范围的事项,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2)投标人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劳务外包人员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在合同期内,委托中标人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并交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聘用,也可由采购人自行面试、确认录用,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优先聘用现有(以本项目开标当日为准)工作人员。采购人可随时确定中标人外包的人员数量,外包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双方应拟定《外包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的附件,由中标人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务关系。
(4) 采购人要求劳务外包人员入职前需进行体检,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中标人,中标人自行安排。
(5)劳务外包人员的变更:双方按照商定对被外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外包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采购人有权辞退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劳务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由中标人负责与劳务外包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6)劳务外包人员入离职管理:中标人为外包人员办理入离职手续,办理外包人员党团关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7)劳务外包人员人事关系管理服务:中标人为外包人员提供存档咨询及档案转移手续办理服务,开具在职证明、介绍信、计生证明等各类人事证明。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备、妥善的处理外包员工的档案管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报告,服务台账档案,人员档案,并负责核实存档已入职的人员身份信息直至合同结束。
(8)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管理服务: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薪酬结构比例,为劳务外包人员制定具体工资待遇方案,提供工资核算、考勤扣款计算、社会保险费用扣除、个税扣除、工资发放等服务。
(9)社会保险代缴及管理服务:中标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外包人员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社保相关查询服务,办理退休及相关管理,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按照采购人人事及计生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各项计生管理工作。
五、付款方式:
1、合同履行期间人员若有增减,按实际人数按月付款。
2、人员工资按照采购人工资表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工资表后出具对应的发票给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给的工资表按月发放工资。
3、人员保险部分每月由中标人垫付后,凭发票由采购人支付相应费用。
4、管理费用每月凭发票给采购人后支付相应费用。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七、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自行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现有劳务外包人员37人,需与中标人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等事项,中标人负责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并解决劳动人事关系上出现的矛盾纠纷及历史遗留纠纷问题等。
3、中标人负责管理外包人员人事档案,负责建立、接转外包人员档案。
4、中标人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报一份给采购人留存。
九、公示期
公告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赖先生   0796-6326921
 
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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