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宝君0592-5138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3-12-28 12: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6{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7{text-indent:21.0pt;}span.X7{font-size:10.0pt;}p.X8{margin-bottom:6.0pt;}span.X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center;}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6{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22年第三十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2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软三纵路南侧

2.1.2工程建设规 总用地面积66693.659平方米,新建一所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54班,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班,总建筑面积743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8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200平方米(含首层架空面积3300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28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门卫用房、主席台,半地下建筑车库、食堂、篮排球场、文体用房、游泳馆等,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运动场、景观绿化工程等。最终建设规模以发改批复为准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40909.5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569.53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869.65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并按《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并按《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集建建[2023]126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若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审核中心按有关规定不予审核,则以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2.3招标范 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含专家论证)]、方案设计(含估算、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建、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汇总技术规范并配合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总平面及单体建筑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电气(含满足送审要求的施工用电、正式用电)、给排水、暖通专业】、主体钢结构及装修模块化建筑设计(满足施工要求的详图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和环境工程、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含所有报审所需材料)、幕墙及铝合金工程(满足施工要求的详图设计)、室内及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满足施工要求的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软装设计)、厨房二次深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含详图设计)、钢结构网架设计(含雨棚、顶棚、构筑物等满足施工要求的详图设计)、通信配套(公众电信网及手机信号覆盖)工程(满足通管局送审的设计详图要求)、中央空调工程、二次供水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满足专项送审要求的详图设计)、标识标牌及交通标线设计以及室外总体工程(含道路、综合管线及围墙、路灯、绿化给水以及与市政道路、管线对接设计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及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完成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服务);②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地基处理、降水、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包括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偿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2024-01-18 每天上午 8时 00分00 秒 12 时 00分00 秒 ,下午 14时00 分 00秒 18时 30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1-19 10: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层

邮编: 361000

电话: 0592-6282778

传真: \

联系人: 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话: 0592-5138717

传真: \

联系人: 曾宝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层

联系电话: 0592-6683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