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589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 苏水计[2023]8号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财政和地方自筹共同承担 ,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射阳县千秋镇、临海农场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运粮河整治工程疏浚河长约20.2km,河道疏浚土方、新建护岸、拆建影响建筑物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 本项目暂估投资12000万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施工过程服务与配合、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各类增做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水保、环保、征地移民补偿、稳评、安全检测及鉴定等前期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射阳河沿岸薄弱环节水利治理规划研究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根据盐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通知》(盐水计【2023】4号文件要求),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图纸CAD版);
2.4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总勘察设计服务周期暂按360个日历天计(不含施工期现场服务)。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具体为: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确定后,根据发包人时间节点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初设文件送审稿报主管部门审查,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咨询)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1.3工程测绘资质: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类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8月1日以后,以批复时间为准,下同或类推)有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以批复的概算为准)含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批复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具有类似(同(2))工程设计业绩。(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3年2月以来连续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后同。) 
(5) 技术负责人要求:/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 勘察负责人要求:/
(8) 勘察设备要求:/
(9) 信用等级要求: 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7月12日零时起应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的信用等级赋分为准。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 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招标人不设标底,以最高投标限价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A=0.6;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水保、环保、征地移民补偿、稳评、安全检测及鉴定等前置要件编制对应概算费用*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8.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 分;2.技术文件: 63 分;3.资源配置:18 分;4.其他评分因素:13 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

投标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3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降低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2分。
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最多扣到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技术文件

63


1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2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表述合理、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2

勘察设计范围符合实际,设计内容表述合理、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 0.1-1.0 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勘察设计依据、 工作目标

3

勘察设计依据表述正确、合理,工作目标明确并全面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

5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内容表述合理、全面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5

主要勘察设计方案构想与比较

9

主要勘察设计方案构想与比较表述合理、全面得9分,有缺陷扣0.1-4.5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拟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

4

勘察设计方案中表述的施工方法比较合理、内容详细全面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7

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4

对项目中危大工程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合理、控制方法正确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8

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

 
3

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在节能方面有相关保证措施和控制方法,对环境保护措施正确、方法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9

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

3

对本项目中使用新材料和新工艺时,有具体的材料名称和使用方法,新工艺的特点表述明确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技术创新

3

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有技术创新表述内容的,并有详细说明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11

工程造价控制

5

有合理的投资控制方案和造价分析,造价控制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
证措施

 
4

有相关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应用措施合理、可靠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3

拟采用安全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合理性等符合有关规定等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14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7

对本项目涉及的重点、难点理解的全面性,提出的解决方案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得7分,有缺陷扣0.1-3.5分,无表述不得分。

15

施工招标及施工期服务

3

有施工招标期间、施工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并承诺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16

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3

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内容全面并符合实际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资源配置

18


 
 
 
 
 
1

 
 
 
 
 
项目负责人

 
 
 
 
 
7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8月1日以来(以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5000万(以批复的概算为准)含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1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合同及批复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得分,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评审因素的,应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得分。

 
 
2

 
技术负责人

 
 
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工程地质)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

 
 
主要专业负责人

 
 
8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应配备齐全以下八种专业:水利规划、水工结构、移民、水保、岩土(地质)、测量(测绘)、电气、造价等主要专业,主要专业负责人应同时具有专业资格(或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1分,最多8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最多扣8分,专业以相关证书为准。否则不予得分(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评分因素

13


 
 
1

 
 
投标人业绩

 
 
6

投标人2018年8月1日以来(以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批复的概算为准)含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合同及批复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批复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

 
认证管理体系

 
 
3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认证范围含勘察设计),且在有效期内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3

 
 
 
 
省级信用等级

 
 
 
 
4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7月12日零时起应用)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9.其他内容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9.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7楼
联系人:  洪女士       
联系电话:   0515-8226822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射阳县海都路8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15-82315501 
12.备注
 
2023年 9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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