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4-ZX16
项目名称: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方式:申请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4)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5)如是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如是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报名登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非进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名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户名: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账号305164282950),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庄河市向阳路温州街124号
联系方式:0411-8987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联系方式:邹德立0411-84390287-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德立
电 话: 0411-84390287-804
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4-ZX16
项目名称: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方式:申请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4)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5)如是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如是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报名登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非进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名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户名: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账号305164282950),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庄河市向阳路温州街124号
联系方式:0411-8987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联系方式:邹德立0411-84390287-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德立
电 话: 0411-84390287-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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