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万元
招标公司东丰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0437-62237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美微0431-8530578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丰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标段)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

6.2万元/年,共计18.6万元

三年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二标段)

集中财务管理软件运维服务

24.5万元/年,共计73.5万元

三年

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1、A2、A3、A4、A5号楼B1130-45号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相关内容:东丰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包含: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提升国库资金管理水平。
鉴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的实施、运维服务和系统升级改造均需由原运维服务供应商实施,为保证和省级、市级及其他地市县系统统一,电子化业务流程顺利对接,故申请继续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袁玉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许丹婵: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任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
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标段)的需要,专家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相关内容:东丰县财政局集中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包含:基础数据维护、凭证管理、账簿查询、报表管理、期末处理、汇总查询、辅助决算报表等,能够满足预算单位对日常财务工作办公管理需要,为预算单位财务业务流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鉴于集中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实施、运维服务和系统升级改造均需由原产商在吉林省本地代理商(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为保证预算单位财务业务流程顺利对接,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完成,故申请继续由吉林省丰财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袁玉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许丹婵: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任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
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东丰县财政局业务系统运维项目(第二标段)的需要,专家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1
五、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响应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747980600@qq.com邮箱中,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电话号:13844146526)报名并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单一来源文件售价0.00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东丰县财政局
地址:东丰县
联系电话:0437-6223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大厦三楼311
联系电话:0431-853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美微
电话:0431-85305789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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