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路面修复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服务原材料燃料施工机械设备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挖方路基保险费工程管理安全生产费承包人驻地建设场地清理挖除旧路面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软弱路床换填砂砾路基挖方利用土方填方路基路基填筑路基处理砂砾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反滤土工布水泥稳定土底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A型浆砌边沟黏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路缘石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路肩排水沟B型浆砌边沟工程建设文件编制施工组织布置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及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图碳商
金额
80.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房采计备[2023]xm0078号
预算金额82.45万元
招标公司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陈诚18772840
中标公司湖北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0.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房采计备[2023]XM0078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房采计备[2023]XM0078号
三、项目名称
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房县城关镇武当路48号
中标(成交)金额:80.95(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帅帅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720062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琴,万娇乐,童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2-14
2、评审地点: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计取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23号
联系方式:0719-3224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
联系方式:1877284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陈诚
电话:1877284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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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房采计备[2023]XM0078号
2、项目备案号:房采计备[2023]XM0078号
3、项目名称: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2.45万元
6、最高限价:82.45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目标: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所有拟派项目成员须提供近在本单位缴纳的三个月(2022年10-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打印的带电子章社保证明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4)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5)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
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2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719-3224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八里村委会院内
联系方式:187728407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陈诚
电话:1877284077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
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2.2 | 监管部门 | 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开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
4.2 | 成交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工程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原件一份交代理机构留存。 |
6.2 | 提疑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 |
7.1 | 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发出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无 |
12.1 | 备选方案 | 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22年10-12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2、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所有拟派项目成员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10-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打印的带电子章社保证明为准);(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4)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5)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
1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无须提交 |
17.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
20.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见磋商公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6.4 |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
27.1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提交 |
九 | 其他 |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各供应商按此要求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要求:1)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响应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响应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3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
16.4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回。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有效期
17.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8.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磋商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9.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磋商代表
24.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6.4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7、保密
27.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
29、签订合同
29.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9.5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质疑与投诉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在法定期限内或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1、投诉
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九、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采购项目概况
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三、最高限价:(¥:824497.00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四、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竣工并交付使用。
五、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待招标方和中标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须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六、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七、安全目标:供应商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若未能达到有关目标,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视其情况按合同总价的2%-5%进行经济处罚。
八、本项目最终以审计报告审定价予以结算。
九、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磋商小组专家意见执行。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合同段: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 标表1 | |||
序号 | 章次 |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
1 | 100 | 总 则 | ||
2 | 200 | 路 基 | ||
3 | 300 | 路 面 | ||
4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 |||
5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6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7 | 计日工合计 | |||
8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9 | 投标报价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1 页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 标表2 |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1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 |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1 | ||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1 页 | 共 3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 标表2 | ||||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202 | 场地清理 | ||||
202-2 | 挖除旧路面 | ||||
-b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m3 | 115.15 | ||
-c | 挖除基层 | m3 | 592.2 | ||
203 | 挖方路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a | 挖土方 | m3 | 695 | ||
204 | 填方路基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a | 利用土方 | m3 | 6 | ||
205 |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 ||||
205-1 | 软土路基处理 | ||||
-c | 软弱路床换填砂砾 | ||||
-c-2 | 砂砾垫层 | m3 | 1316 | ||
-d | 土工合成材料 | ||||
-d-1 | 反滤土工布 | m2 | 390 | ||
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2 页 | 共 3 页 | ||||
工程量清单表 | |||||
合同段: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 标表2 | ||||
清单 第300章 路 面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304 |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 ||||
304-1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 ||||
-a | 厚180mm | m2 | 2856 | ||
304-3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 | ||||
-a | 厚180mm | m2 | 2720 | ||
308 | 透层和黏层 | ||||
308-2 | 黏层 | m2 | 2355 | ||
309 |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 ||||
309-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厚30mm | m2 | 2355 | ||
309-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厚40mm | m2 | 2355 | ||
310 | 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 | ||||
310-2 | 封层 | m2 | 2355 | ||
313 | 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 ||||
313-3 | C25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 | m3 | 118 | ||
314 |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 ||||
314-6 | 路肩排水沟 | ||||
-a | A型浆砌边沟 | m | 50 | ||
-b | B型浆砌边沟 | m | 47 | ||
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 3 页 | 共 3 页 |
第四章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 | 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书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信誉情况 |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竞标响应 | 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竞标响应 | 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 |
1.3 |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磋商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1.3 |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2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依照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计算办法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见评分细则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竞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 |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 |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政策支持 | |
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 | 类型:服务业小型: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100 人以下微型: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
中小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格式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号)文件执行。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
监狱企业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合同信用融资相关政策: | 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以及 《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根据上述政策,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
评分细则
计分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磋商报价(30分) | 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人业绩(9分) |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 |
商务部分(20分) | 认证体系(3分) | 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或 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可得3 分,缺项不得分。 |
商务部分(20分) | 文件编制(3分)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内容全面,磋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 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全面、规范、清晰、整洁的得 ,3分,基本规范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0分) | 承诺(3分) | 供应商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承诺,每一项承诺得1分,总分3分。 |
商务部分(20分)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2分) | 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满足工程要求,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酌情评分。此项最高得分为2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组织布置(10分) | 针对本项目总体的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规划、科学评估现状问题,准确分析项目重点、难点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9-10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7-8.9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5-6.9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10分) | 针对本项目总体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准确分析项目重点、 难点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9-10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7-8.9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5-6.9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5分)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4.5-5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3.5-4.4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5-3.4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有明确的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4.5-5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3.5-4.4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5-3.4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4分) |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3.6-4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8-3.5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0-2.7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资源配备计划(4分) | 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投入的主要物资、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安排等资源配备计划满足采购人工程进度及施工管理需要的安全性、 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3.6-4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8-3.5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0-2.7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环境保护措施(4分) | 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是否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情况等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3.6-4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8-3.5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0-2.7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及保证措施(4分) | 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是否健全,保证措施是否得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3.6-4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8-3.5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0-2.7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4分) | 针对本项目供应商编制的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绘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给予评分。1、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3.6-4 分;2、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2.8-3.5 分;3、合理,基本可行得 2.0-2.7 分;4、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
综合评分
1、每个合格申请人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汇总后的平均值。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的后两位。
(3)定标
评委会根据申请人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申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根据国家七部委文件规定,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函而未能提供的,采购人可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起草《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评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1、评委必须依据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必须集中精力,公正、公平地不带任何倾向地进行评审。
2、开标后,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及定标过程封闭进行,与申请人的联系由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评委使用统一发放的表格、纸张,不得使用其他纸张及表格,评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全部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和材料,并检查记录表及纸张不得缺页。
3、评委澄清询问直至决定成交人和签署合同期间,不允许评委、有关工作人员向申请人私自透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也不允许评委、有关工作人员与申请人进行私下接触,评标资料不得向外扩散,一旦发现,将按“招标投标法”对其追究责任。
4、评审工作期间,全体评委不得无故缺席,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中途随意退场,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5、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的,各申请人应按评委会的要求,及时向评委会进行必要的书面澄清,澄清的问题限定于澄清提纲中的问题,澄清会上会下不允许要求也不接受申请人对未经澄清的问题提交任何形式的答复,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的改变和补充,申请人有此意图时应立即警告并中止澄清。
6、评委不能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如有时应主动回避,不参加评审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评委个人承担。
评定办法
1.初步审查标准
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2.1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清标及澄清程序
(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2)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磋商小组评定。
3.评定结果
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合同书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函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合同内容据实填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名称),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本招标文件;
4.2供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4.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4合同书;
4.5合同条款;
4.6附件:
4.6.1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供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供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8.合同金额
9.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10.验收要求
11.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1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3.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
14.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休息日:休息日: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路面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签章)
年月日
目录
1.磋商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9.技术文件
10.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磋商书
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采购工程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最后报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备注 |
注:1、报价时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表为磋商报价所用,其内容必须与磋商文件内容一致;
3.本表中磋商总报价为合同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文件而作无效标处理。
5.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磋商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工程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了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备注: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邮箱:
电话: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净值: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8.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9.技术文件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项目概况及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重点及难点解析
4、质量控制措施
5、进度控制措施
6、拟投入设备情况
7、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8、承诺书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0.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诉讼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
仲裁情况 |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称)/__(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数据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
供应商 | ||
企业规模 | 年产值 | 员工数量 |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T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房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单位的房县莲花物流园至刘家沟段
路面修复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制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造商名称)(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
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数据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
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供应商 | 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供应商 | 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供应商 |
企业规模 | 年产值 | 员工数量 |
小型 | 1908434.59元 | 75人 |
碳商供应商:湖北鸿友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金珍签字)
授权代表:
日期: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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