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杨堤浪洲村岸线建设项目控制价公告
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杨堤浪洲村岸线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编号:DZCZ1G2022009)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1294677.63元【其中:预算价9486442.75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26578.77元,规费645988.05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9992.08元,其他45995.97元),增值税932588.06元,暂列金额1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80.00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9486442.75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26578.77元,规费645988.05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9992.08元,其他45995.97元),增值税932588.06元,暂列金额1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8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90357.4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