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训练伤防治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HBATX-W103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器材(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含税) |
1 |
便携式训练伤超声波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台 |
250000.00 |
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 |
1 |
台 |
138000.00 |
||
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 |
1 |
台 |
20000.00 |
||
便携式生物陶瓷袋 |
10 |
个 |
17000.00 |
||
筋膜枪 |
10 |
台 |
9000.00 |
||
振动加速训练器 |
1 |
台 |
52000.00 |
||
综合训练器 |
1 |
台 |
20000.00 |
||
力量训练套件 |
1 |
套 |
20000.00 |
||
智能磁控椭圆机 |
1 |
台 |
12500.0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 |
538500.00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按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完毕。 |
|||||
交货地点:青岛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38500.00元 ;
3.最高投标限价: 538500.00元 ;
4.本项目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如果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II、III类)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I类》;如果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III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II类,国家免除备案的除外)。
8.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II、III类产品,须具《医疗器械注册证》,I类产品须具有《备案凭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 05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 30 至 17 :00。
(二)申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如果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II、III类)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I类》;如果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III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II类,国家免除备案的除外)。
8.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II、III类产品,须具《医疗器械注册证》,I类产品须具有《备案凭证》。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材料现场获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9256140016。(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3805开标室 。(代理机构地点)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11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3805室 (代理机构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532-51826131
移动电话: 176858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