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中心一基地”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70
预算金额68.2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扬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090838571
中标公司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8.2万元
中标联系人-189818261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70
二、项目名称:“一中心一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5层 | 68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1040000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一中心一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 我单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2 服务要求”的所有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30日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丹晓萍、魏韬、周正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代理服务费;参照上述标准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照最低收费6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成交供应商: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818261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星光路8号
联系方式:0830-310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扬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鱼塘街道希望大道430号11幢1层1单元103号
联系方式:18090838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090838571
四川扬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一中心一基地”项目监理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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