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发电建?江山悦(一期)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以〔2019〕079号备案证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兆泽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建发电建?江山悦(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与联江路交汇处东侧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12栋高层住宅、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及其他配套建筑物组成,地上17/18层,用地面积45375.07m2,地上建筑面积约125218.66m2,地下建筑面积约25871.39m2,总建筑面积约151090.05㎡,建筑高度不超过60m。 工程投资约4.7亿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800日历天,为开工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分包工程的工期,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其中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外墙装饰、栏杆工程、防火门工程、人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安装工程工期合计659天)。具体开工时间按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一期所有建(构)筑物施工图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装饰装修、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抗震支架、智能化、标识标牌、车位划线、垃圾站及配套专业的设计成果。包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 2.5.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完成所有项目涉及的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铝合金门窗、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公专变电力路由。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附属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垃圾站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梯设备采购安装、二次供水、燃气、公专变强电变配电工程、有线电线、安防监控,三网融合及其他配套安装工程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文本要求: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达到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要求。工程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 80号令规定保修。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3.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3.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4省外企业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 入围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5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3.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的综合评标法。
5.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式为资格预审,本项目入围方式为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5.1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即入围; 5.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4资格预审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资格预审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 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 6.1施工部分资格资料(提供原件) 6.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6.1.3入围业绩 6.1.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1.5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1.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6.1.7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6.1.8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原件); 6.1.9省外企业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省外投标人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否则资格后审不合格。 6.2设计部分资格资料(提供原件) 6.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2.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 6.2.4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编证明; 6.2.5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预审资料”。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预审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资格预审的审查结果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兆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380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31-84446555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31-89670268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