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国家5A级景区南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lz2025-011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6-662213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计女士0996-5888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国家5A级景区南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2025-011
项目名称: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国家5A级景区南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国家5A级景区南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设备一批:采购区间车,区间船,供电设施,供水设备。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05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7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的60%预留给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
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不低于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不低于42%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
3.本项目允许分包,须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总包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团结西路81号
联系方式:0996-662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3号3层鑫望角商业广场3层
联系方式:0996-5888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女士
电 话:0996-5888368
附件信息:
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国家5A级景区南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公开招标.pdf
60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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