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五标项目
膨胀剂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04-PLZTL-WZXJ-2024-006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的膨胀剂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为询比价采购。
2、工程概况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五标项目,位于漯河境内,起讫里程为DK091+559.4~DK120+023.77,全长28.228 km,合同工期:42个月;合同金额25.12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站场路基工程2.3公里;双线桥梁2座共25.932公里;单孔涵洞197.82横延米;无砟道床55.628公里,材料场1处、填料集中加工站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2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制(存)梁场1处、钢梁拼装场1处,漯河西站场相关工程。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膨胀剂 | I型 | 吨 | 20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平漯周高铁五标项目 | |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4、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询价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
(4)生产能力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报价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扫描件。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免费注册成会员,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询价的物资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5.3 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6.2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地址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空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的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7、验收
7.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7.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7.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7.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7.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7.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生产商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采购人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佳鑫 电 话:15690863825
2024年11月16日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询价函 | |||||||||
项目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漯周高铁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 |||||||||
我方拟对以下物资进行采购,请贵单位在2024年11月19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综合报价) | |||||||||
报价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
1 | 膨胀剂 | I型 | 吨 | 20 | |||||
合计 | |||||||||
报价供应商: (盖章) | 地址: | ||||||||
联系人: | 电话: | ||||||||
说明: | |||||||||
供货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工地任意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联系人以买方报计划人通知为准) | |||||||||
1.此表数量、总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 | |||||||||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包含材料、税票、税金、运费、明示或隐含等的全部费用,为卖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3.买方结算周期及付款:甲乙双方在当期《对账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确认单》和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办理应付货款,双方签认当期《对账确认单》后,甲方90天支付双方签认的《对账确认单》中乙方所供材料货款的60%,180天支付至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不计利息)。 | |||||||||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半年期票据等,如有贴息等相关费用,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