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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海南500千伏椰城(海口东)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索 引 号: shbt001/2023-00028 分类:
发文机关: 核与辐射安全处 成文日期: 2023-07-21
名称: 关于批复海南500千伏椰城(海口东)输变电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号: 琼环函〔2023〕144号 发布日期: 2023-07-28 15:22
备案登记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500千伏椰城(海口东)输变电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南500千伏椰城(海口东)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海口市和澄迈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伯侯村的500千伏椰城(海口东)变电站,安装750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采用户布置)和12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1组。(二)新建起于500千伏福山变电站,止于500千伏椰城(海口东)变电站的两个单回架空线路,线路长度均约79千米,共新建杆塔401基。(三)在500千伏福山变电站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4回,安装12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1组。
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述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划。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期扬尘、粉尘与噪声污染,避免施工扰民。
五、变电站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按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并进行处理。
六、工程建设期间的现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分别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和澄迈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上述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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