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整体打包招商项目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KTLFZS202301
1.招商条件
本项目招商人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中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竞商人参加竞商。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 招商标的: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
2.2装修期:
装修期(不计租金期间):180天,装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万元,最终投资强度金额以中商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明细费用以及装修前后实物对比图作为依据双方核对后书面确定。
2.3地理位置:丽江丽香苑酒店地处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距丽江火车站约8公里,可搭乘4路、16路、18路公交车;距丽江机场约30公里;距丽江客运站183米;交通便利,前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徒步只需要10分钟的路程。
2.4酒店概况:酒店位于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酒店共有建筑9栋,其中:
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4层。地上1至4层,现有客房103间(套房3间、单间7间、三人间6间、标间87间);配套功能房14间(备品间7间、消毒间3间、值班室4间);大、小会议室各1间、会见厅1间;餐厅后厨1个,大、小宴会厅各1间,餐厅包房4间;健身房1间;大堂商铺2间;电梯2部;男女公共卫生间各2间。地下1层现有高压配电室1间、发电机房1间、消防泵房1间、水泵房1间。
1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2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商铺1间(票点)、消毒间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2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6间、标间6间),工程部办公室、库房1间、宿舍1间。
3号楼(员工宿舍)地上5层,现有客房20间(三人间20间)。库房1间、备品间4间。
4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6间(套房4间、单间4间、标间8间),地面1层有酒店办公室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5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间);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个、休息室2间。地面1层有布草间1间、库房1间。
6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间),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间、健身房1间、休息室1间。地面1层有库房3间。
7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2间。
8号楼高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1间。
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酒店共有车位17个。
酒店监控点位80个,硬盘容量43.76TB×3台。
酒店综合楼消防喷淋系统一套,覆盖面积8562.66㎡。
3.经营期限及经营业态:
3.1经营期限:5年。5年租赁期满,如中商人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约履行、无违约情形和安全等问题且有继续承租的意愿,则双方续签5年租赁合同。
3.2经营业态:酒店经营。
4.报价方式、租金、应承担的税费及支付方式:
4.1报价方式:报价内容为:“第一年度租金额”和“从第三至第五年租赁费用在第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的增长比例”,竞商人所报年租金额和增长比例计算得出的五年租金总额最高者中商,采用三轮报价法。
4.2租金。第一年、第二年租赁费用按中商价执行,从第三至第五年租赁费用=第一年度租金×(1+中商增长比例)。合同期满后续签5年合同的,后续租赁价格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按照比例递增3%-5%,具体比例按照当年市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4.3基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人工、保险、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酒店日常修缮等。其中房产税(房产原值×(1-30%)×1.2%=12080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9元/㎡=116222.76元)按年计算,由中商人承担,与租金计缴时间一致,交招商人申报纳税。
4.4租赁费用每年度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一年含税租赁费,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
4.5由中商人承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后,支付租赁费时同时支付。
5.竞商人资格及入驻要求
5.1竞商人资格
5.1.1竞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依法注册的证明材料,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酒店管理或住宿。竞商文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依法注册或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1.2竞商人具备企业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其以上等级。
5.1.3竞商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并满足以下条件,竞商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
A.竞商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B.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且与昆明局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无经济纠纷。
C.竞商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1.4竞商人必须按招商文件要求交纳相应的竞商保证金。
5.1.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入驻要求
5.2.1中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对酒店进行整体转租(包),若整层转租(包)须经招商人同意。
5.2.2中商人应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酒店业态使用,不得经营超出酒店营业范围的业务。除与招商人另有书面约定外,中商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5.2.3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特行、卫生、食品、特种设备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经营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相应登记、审批等手续,由中商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中商人需对租赁物的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充分评估证照办理的条件和经营风险,自行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招商人有义务配合中商人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中商人不得以未能充分评估经营风险造成经营不善向招商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2.4 中商人应于中商之日起5日内到场办理移交手续。招商人自中商人到场后10日内将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商铺、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租赁物进行移交,双方应办理资产和物品移交手续。
5.2.5中商人作为经营主体自行办理酒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自主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损失、债权债务等事务。所办理的酒店经营执照中不得有“丽香苑酒店”、“丽香苑”、“昆铁”、“中国铁路”等字样。
5.2.6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验收、检查合格证明、对外经营许可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5.2.7中商人承担租赁期间因经营行为而产生的装修、改造、维修、大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2.8中商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反恐、劳动用工等。中商人在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均由中商人承担。
5.2.9在租赁期内,中商人应维持相应的既有铁路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铁路职工疗休养、铁路职工住宿、旅游业务、路内单位长包房等),给予铁路系统内部优惠销售价格,价格结算以招商人确认为准。丽香苑酒店5号、6号楼必须优先满足铁路方使用需求,具体保障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5.2.10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商人应承担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或事故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A.各种治安事件、劳动用工、刑事案件。
B.火灾事故。
C.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D.交通事故。
E.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
F.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G.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5.2.11中商人须及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商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2中商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因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安全事故或其他负面原因等被新闻媒体披露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批评或处罚,导致招商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招商人均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中商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3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招商人的原因导致中商人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中商人应配合腾退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除招商人应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外,招商人应配合中商人向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的有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5.2.1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15租赁期满后或因中商人责任导致本租赁合同被解除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酒店正常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6.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09:00至2023年2月2日17:00。
6.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网上审核。若无法操作,可至招商工作人员处(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协助办理。
报名时上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④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6.3招商文件的获取:竞商人相关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于2023年 1月20日至2023 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获取招商文件。
6.4不接受被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的法人企业的竞商报名。
7.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递交,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竞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竞商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授权人竞商时)。(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留存,竞商文件中也须附此资料原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竞商人将不被允许参加竞商会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7.2竞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将不予受理。请竞商人仔细核对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因递交时间错误造成的竞商失败,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火车站铁路大厦
联系人:何先生 简女士
联系电话:13668764482 13529356369
项目编号:KTLFZS202301
1.招商条件
本项目招商人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中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竞商人参加竞商。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 招商标的: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
包件号 | 房屋或土地坐落及名称 | 招商面积(㎡) | 租期 | 招商底价(两项均可报价) | 经营业态 | 竞商保证金(元) | |
(年) | (元/年) | 从第三至第五年租赁费用在第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的增长比例 | |||||
1 | 丽江丽香苑酒店 | 13335 | 5年(5年租赁期满,如中商人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约履行、无违约情形和安全等问题且有继续承租的意愿,则双方续签5年租赁合同) | 2130000 | 3% | 酒店经营 | 600000 |
2.2装修期:
装修期(不计租金期间):180天,装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万元,最终投资强度金额以中商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明细费用以及装修前后实物对比图作为依据双方核对后书面确定。
2.3地理位置:丽江丽香苑酒店地处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距丽江火车站约8公里,可搭乘4路、16路、18路公交车;距丽江机场约30公里;距丽江客运站183米;交通便利,前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徒步只需要10分钟的路程。
2.4酒店概况:酒店位于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酒店共有建筑9栋,其中:
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4层。地上1至4层,现有客房103间(套房3间、单间7间、三人间6间、标间87间);配套功能房14间(备品间7间、消毒间3间、值班室4间);大、小会议室各1间、会见厅1间;餐厅后厨1个,大、小宴会厅各1间,餐厅包房4间;健身房1间;大堂商铺2间;电梯2部;男女公共卫生间各2间。地下1层现有高压配电室1间、发电机房1间、消防泵房1间、水泵房1间。
1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2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商铺1间(票点)、消毒间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2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6间、标间6间),工程部办公室、库房1间、宿舍1间。
3号楼(员工宿舍)地上5层,现有客房20间(三人间20间)。库房1间、备品间4间。
4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6间(套房4间、单间4间、标间8间),地面1层有酒店办公室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5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间);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个、休息室2间。地面1层有布草间1间、库房1间。
6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间),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间、健身房1间、休息室1间。地面1层有库房3间。
7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2间。
8号楼高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间)。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1间。
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酒店共有车位17个。
酒店监控点位80个,硬盘容量43.76TB×3台。
酒店综合楼消防喷淋系统一套,覆盖面积8562.66㎡。
3.经营期限及经营业态:
3.1经营期限:5年。5年租赁期满,如中商人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约履行、无违约情形和安全等问题且有继续承租的意愿,则双方续签5年租赁合同。
3.2经营业态:酒店经营。
4.报价方式、租金、应承担的税费及支付方式:
4.1报价方式:报价内容为:“第一年度租金额”和“从第三至第五年租赁费用在第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的增长比例”,竞商人所报年租金额和增长比例计算得出的五年租金总额最高者中商,采用三轮报价法。
4.2租金。第一年、第二年租赁费用按中商价执行,从第三至第五年租赁费用=第一年度租金×(1+中商增长比例)。合同期满后续签5年合同的,后续租赁价格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按照比例递增3%-5%,具体比例按照当年市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4.3基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人工、保险、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酒店日常修缮等。其中房产税(房产原值×(1-30%)×1.2%=12080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9元/㎡=116222.76元)按年计算,由中商人承担,与租金计缴时间一致,交招商人申报纳税。
4.4租赁费用每年度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一年含税租赁费,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
4.5由中商人承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后,支付租赁费时同时支付。
5.竞商人资格及入驻要求
5.1竞商人资格
5.1.1竞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依法注册的证明材料,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酒店管理或住宿。竞商文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依法注册或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1.2竞商人具备企业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其以上等级。
5.1.3竞商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并满足以下条件,竞商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
A.竞商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B.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且与昆明局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无经济纠纷。
C.竞商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1.4竞商人必须按招商文件要求交纳相应的竞商保证金。
5.1.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入驻要求
5.2.1中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对酒店进行整体转租(包),若整层转租(包)须经招商人同意。
5.2.2中商人应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酒店业态使用,不得经营超出酒店营业范围的业务。除与招商人另有书面约定外,中商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5.2.3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特行、卫生、食品、特种设备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经营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相应登记、审批等手续,由中商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中商人需对租赁物的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充分评估证照办理的条件和经营风险,自行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招商人有义务配合中商人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中商人不得以未能充分评估经营风险造成经营不善向招商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2.4 中商人应于中商之日起5日内到场办理移交手续。招商人自中商人到场后10日内将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商铺、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租赁物进行移交,双方应办理资产和物品移交手续。
5.2.5中商人作为经营主体自行办理酒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自主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损失、债权债务等事务。所办理的酒店经营执照中不得有“丽香苑酒店”、“丽香苑”、“昆铁”、“中国铁路”等字样。
5.2.6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验收、检查合格证明、对外经营许可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5.2.7中商人承担租赁期间因经营行为而产生的装修、改造、维修、大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2.8中商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反恐、劳动用工等。中商人在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均由中商人承担。
5.2.9在租赁期内,中商人应维持相应的既有铁路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铁路职工疗休养、铁路职工住宿、旅游业务、路内单位长包房等),给予铁路系统内部优惠销售价格,价格结算以招商人确认为准。丽香苑酒店5号、6号楼必须优先满足铁路方使用需求,具体保障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5.2.10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商人应承担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或事故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A.各种治安事件、劳动用工、刑事案件。
B.火灾事故。
C.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D.交通事故。
E.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
F.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G.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5.2.11中商人须及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商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2中商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因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安全事故或其他负面原因等被新闻媒体披露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批评或处罚,导致招商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招商人均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中商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3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招商人的原因导致中商人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中商人应配合腾退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除招商人应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外,招商人应配合中商人向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的有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5.2.1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15租赁期满后或因中商人责任导致本租赁合同被解除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酒店正常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6.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09:00至2023年2月2日17:00。
6.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网上审核。若无法操作,可至招商工作人员处(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协助办理。
报名时上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④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6.3招商文件的获取:竞商人相关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于2023年 1月20日至2023 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获取招商文件。
6.4不接受被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的法人企业的竞商报名。
7.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递交,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竞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竞商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授权人竞商时)。(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留存,竞商文件中也须附此资料原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竞商人将不被允许参加竞商会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7.2竞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铁路大厦综合楼405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将不予受理。请竞商人仔细核对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因递交时间错误造成的竞商失败,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火车站铁路大厦
联系人:何先生 简女士
联系电话:13668764482 1352935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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