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39.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每年精炼糖及15万吨每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1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每年精炼糖及15万吨每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闽发改外备[2021]E12001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四区兴港南路南段道路西侧场地,龙海市港尾镇深沃村以西,漳云公路(S201)鸡洲岭段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包括13个建筑单体及室外构筑(含地磅管架罐基础等)及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7512.7平方米

序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结构形式

单跨最大跨度(m)

钢结构
   
总重量

(t)

1        

碎煤机间

572.17

4

18.6

钢筋混凝土框架

/


2        

卸糖棚

399.35

1

10.475

钢结构

5.7

28.272

3        

连廊(1-3

355.35

1

/

钢结构

6.9

125.928

4        

输煤廊(1-2

437.41

1

/

钢结构

4

97.449

5        

脱硫设备间

610.11

2

10.3

钢筋混凝土框架

/


6        

石灰窑及石灰乳化车间

651.26

2

11.4

钢筋混凝土框架

/


7        

包材库

1296

2

14.875

钢结构

8.7

25.206

8        

装车间

511.2

1

8.35

钢结构

17.4

29.18

9        

干煤棚

2710.35

1

11.7

钢结构

27.9

190.584

10

化学品库/危废库

200

1

4.475

钢结构

4.7

19.572

11

锅炉房

          3119.17

5

31.6

钢筋混凝土框架

/


12

原料糖库

5997.6

1

26.63

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结构

31.2

942.435

13

制糖车间

20652.73

4

28.85

钢结构

12

3756.245

14

室外构筑(含地磅、管架、罐基础等)

/

/

/

/

/

206.646

15

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

/

/

/

/

/



合计

37512.7





5421.517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第三标段13个建筑单体及室外构筑(含地磅管架罐基础等)、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碎煤机间,卸糖棚,连廊(1-3),输煤廊1-2,脱硫设备间,石灰窑及石灰乳化间,包材库,装车间,干煤棚,化学品/危废库,锅炉房,原料糖库,制糖车间及室外构筑(含地磅管架罐基础等)及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工程以及给水排水、电气、通风、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以及除桩基检测以外的所有相关检验、检测、试验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报批报建、验收的相关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中的制糖车间将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需要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认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预评价、施工阶段评价),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37512.7㎡,钢结构单跨最大跨度31.2m。其中碎煤机间1座(4层),建筑面积572.17㎡,卸糖棚1座(1层),建筑面积399.35㎡,连廊(1-3)1座(1层),建筑面积355.35㎡,输煤廊1-21座(1层),建筑面积437.41㎡,脱硫设备间1座(2层),建筑面积610.11㎡,石灰窑及石灰乳化间1座(2层),建筑面积651.26㎡,包材库2座(2层),建筑面积1296㎡,装车间1座(1层),建筑面积511.2㎡,干煤棚1座(1层),建筑面积2710.35㎡,化学品/危废库1座(1层),建筑面积200㎡,锅炉房1座(5层),建筑面积3119.17㎡,原料糖库1座(1层),建筑面积5997.6㎡,制糖车间1座(4层),建筑面积20652.73㎡,及室外构筑(含地磅管架罐基础等)、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及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6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及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工程单跨最大跨度31.2米>27米且<39米,属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范围;(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本工程钢结构单跨最大跨度31.2米>30米且<36米,属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范围;(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公用工程的施工:“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本工程包含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制糖车间,钢结构,总重量3756.245t(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程规模标准(试)》(建市[2007]171号)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单体之一的制糖车间,钢结构,总重量3756.245t>1000t,属于大型钢结构工程,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73966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制糖车间的工期为390日历天,且要求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打桩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3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3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3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2)原料糖库的工期为360日历天,且要求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打桩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3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25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3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3)包材库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4)干煤棚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5)化学品/危废库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6)输煤廊1-2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2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7)卸糖棚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8)装车间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9)连廊1-3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0)锅炉房的工期为300日历天,且要求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打桩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24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30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1)石灰窑及石灰乳化车间的工期为200日历天,且要求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打桩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6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20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2)碎煤机间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3)脱硫设备间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4)室外构筑(含地磅罐等各类构筑物的基础、管架等)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270日历天,且要求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打桩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2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的27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15)总图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电气、消防、给水工程等)的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上述日历天数均包括法定节假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列入《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8)投标人指派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且不得在本项目中标后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在本项目中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并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于本工程项目中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除外情形同上),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有权全额没收该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9)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近12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组建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类别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书面承诺派驻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1)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人员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的规定,在本施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次日起,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政务服务系统的“招标项目拟派出人员配备”模块,配备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拟派出的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对应岗位证书类型

人数

备注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6人

根据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规定,此类岗位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

2

土建施工员

土建施工员

≥5人

3

装饰装修施工员

装饰装修施工员

/

4

设备安装施工员

设备安装施工员

≥2人

5

市政工程施工员

市政工程施工员

≥2人

6

土建质量员

土建质量员

≥5人

7

装饰装修质量员

装饰装修质量员

/

8

设备安装质量员

设备安装质量员

≥2人

9

市政工程质量员

市政工程质量员

≥2人

10

材料员

材料员

≥1人

11

机械员

机械员

/

12

劳务员

劳务员

≥1人

13

资料员

资料员

≥2人

14

标准员

标准员

≥1人

(13)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施工管理人员等)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岁。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4][10][00][2022][11][ 29][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招商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1.1.6.220506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开户账号:31698403002585315

转账时请备注:中粮糖业漳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第三标段,转账完成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上扫描支付的为平台服务费,非招标文件费。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保函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执行《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已有对接的电子保函出具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9号招商大厦520号,邮编:363100

电话:  13624179396        0417—6573088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邮编:201199

电子邮箱: lianggong0824@163.com                                          

电话: 15501290102               ,传真: 021-62276543              

联系人:  金工、梁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

网址: https://dzzb.ciesco.com.cn

联系电话: 0755-2689992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7F

联系电话:   0596 685067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招商局集团招标中心漳州分中心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汤洋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6850852

招标人纪检监督:

中粮糖业纪检信访举报联络方式:

1、寄信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9层905房间,中粮糖业纪委办公室收,邮编100020

2、致电 举报电话:010-850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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