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二期烟气处理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99.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02-4055
预算金额2199.55万元
招标公司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199.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委托,就二期烟气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2-405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6月24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二期烟气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 ||
招标编号 | GN2024-02-4055 | ||
主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净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1995578 | 23490000 | 23590000 |
公示期: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zczb.com/)网站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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