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升压站PC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4-23116543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4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升压站PC工程
递交时间:2023-05-08 17:4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一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有1个在建或已投产的(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项目或(2)单个项目100MWh及以上(或50MW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或(3)单个项目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1、新能源项目是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委托通知书等类似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竣工报告或完工报告(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完工项目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业绩不计; 6)安全要求: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4 09:0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线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
控制价(最高限价)0
评标办法线下评标
开标时间2023-05-24 09:00:00
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3-05-24 09: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升压站PC工程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升压站PC工程(招标编号: 0624-231165430)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设备(详见招标文件:设备购置费报价表)暂定按销售行业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暂定为13%。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税率如有调整,在不含税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施工合同价等事项。
2、本项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5份副本一起包封或分别包封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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