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215线柳样河桥等两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Z2408173-GSSJYG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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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215线柳样河桥等两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1 15:48:47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3 14: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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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215线柳样河桥等两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001 | 01 | 监理 | 150000.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215线柳样河桥等两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215线柳样河桥等两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概况
1.S215线K248+237柳样河桥
柳样河桥位于S215线黑鹰山至二指哈拉公路K248+237处,原桥为1994年修建的1-6米筋混凝土矩形板桥,下部结构为浆砌重力式桥台,桥梁全宽8.5米,全长7.2米。该桥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15级,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孔径偏小严重挤压泄洪沟道,抗洪能力适应性不足;桥位处平曲线半径较小影响行车安全,通行能力适应性不足。
主要工程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矮T梁135.06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墩台103.9 立方米,灌注桩基础144.64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72.2立方米,混凝土防撞护栏88.08米,护岸墙436.69立方米,锥护坡及踏步71.45立方米,路基护肩墙609.6立方米,路基土方2363立方米,15厘米天然砂砾路面1639平方米,路侧B级波形梁护栏332米,拆除旧圬工316.2立方米,永久占地6.55亩。
2.S215线K251+885柳沟泉二桥
柳沟泉二桥桥位于S215线黑鹰山至二指哈拉公路K251+885处,原桥为1994年修建的1-8米筋混凝空心板桥,下部结构为浆砌重力式桥台,桥梁全宽7.6米,全长9米。该桥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15级,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孔径偏小严重挤压泄洪沟道,抗洪能力适应性不足;桥位处平曲线半径较小影响行车安全,通行能力适应性不足。
主要工程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矮T梁150.3立方米, 钢筋混凝土墩台114.36立方米,灌注桩基础156.26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82.34立方米,混凝土防撞护栏88.08米,护岸墙564.96立方米,锥护坡及踏步62.94立方米,15厘米天然砂砾路面910平方米,路侧B级波形梁护栏60米,拆除旧圬工525立方米,永久占地3.8亩,临时占地5亩。
3.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4.质量标准
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相关规定,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须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须达到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跨年工程不含停工时间)。
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曾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现场监理员2名,具有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存在犯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
5.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信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14时前登录甘肃省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采购平台,确认并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投标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方案等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人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建设东路802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马兴龙
电 话:17793776112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雅娟
电 话:0931-2909759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文件-监理-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