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液奶工厂生产部生产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液奶工厂生产部生产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2-09-05]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锦州液奶工厂生产部生产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锦州液奶工厂生产部生产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2-298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锦州液奶工厂生产部生产线外包服务
响应人负责生产包装线的材料领用、产品包装、成品
入库全过程的产品包装服务
1、响应人负责运送生产线的开机、停机样品及时送到化验室并填写记录;
2、生产过程中无论是包装、设备、人为原因导致产品需要返工整改时,全部由响应人负责整改,负责挑拣(如无号、花码、多袋少袋、码放数量不够、扫码信息错误、不清晰等影响产品质量的产品);
3、生产过程中设备故障,延迟生产计划时,需要人工弥补,响应人不得推脱,全力配合生产线完成生产计划:响应人生产线人员不足时,需要塑箱弥补时,自行刷塑箱并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并入库,如出现开箱机故障时,需要人工开箱,保证生产线正常需求;
4、生产结束后对现场卫生的清理包括:码垛机上下平台、设备链道拆洗、封箱机、动态秤、走箱链道、接水槽、线槽、接水托盘及生产线周围地面卫生:响应人负责把生产线剩余物资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清点纸箱数量,清理生产线垃圾、不合格品送至划奶间,做好清场工作;
5、采购人给定的日产能仅为参考值,可能与生产不符,相关风险响应人需要考虑,合同价格不因实际产量与参考值的差异而调整;
6、如灌装间需要生产保温实验产品装塑箱时,需要响应人配合出人配合生产,并提前准备包装物及塑箱;
7、所有产线出现异常不能实现在线包装时,需要二次包装时,均由响应人负责,且不额外支付响应人劳务费用。
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9月30日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不划分项目环节,不得拆分响应。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1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ying@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2-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20220226”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女士(招采相关) 电 话:13624214028 联 系 人:满女士(业务相关) 电 话:15041661808 电子邮箱:yxhscgzx.sp@yuexiu.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82619877 电子邮箱:sycgb.sp@y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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