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虎榜
龙虎榜
竹简书标识造型
雕塑造型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jl07-f1735
预算金额
45万元
招标公司
长春某学校
招标联系人
李助理0431-86980157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魏铭0431-8062010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5
公告正文
龙虎榜 (招标编号:2024-JL07-F17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龙虎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 人为长春某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虎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虎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 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虎榜 二、项目编号:2024-JL07-F1735 三、项目概况: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1竹简书标识造型长16m 宽1.4m高1.65m 详见第二部分套1合同签订后4个月吉林省 长春市 2 雕塑造型长10m宽3.8m 高2.4m 详见第二部分套1合同签订后4个月吉林省长春市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 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为:45 万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 45 万元 3.最高限价: 45 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 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 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 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十一)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或销售企业,具备生产或销售投标产品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 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10月12日至10 月18日,每日上午 0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O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O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11 月5 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1 月 5 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 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李助理 办公电话: 0431-86980157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铭、孙子琪 办公电话:0431-80620102 移动电话:15843034624 传 真:0431-80620102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80090 移动电话: 15584439450 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处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某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某学校
地 址: 联系人:李助理 电 话:0431-86980157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人: 魏铭 电 话: 1584303462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贲水9".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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