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53.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145899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2总建设内容:改造一级供热管网管沟长11523米,其中二热源与主城区新建连接管道沟长为3371米,主城区内改造一级管网沟长8152米,工程中涉及改造的管径范围为DN900-DN500;对城区内11个小区共计59.7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区域,进行楼体内地沟管道外移,单元内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对现有阀门井室内的无法正常关闭的阀门进行更换,共计更换562个阀门。(最终具体每个标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4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一标段:新建一、二级管网管沟长:3190米,单一改造管网管沟长:2453米,分户及小区二网改造涉及小区的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电厂内增设水处理设备,处理水量200t/h,管径最大为900m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2621864.27元;
第二标段:新建一级管网管沟长:1843米,单一改造管网管沟长:474米,分户及小区二网改造涉及小区的供热面积:37.57万 平方米,新建33座泄水井室及配套阀门,新建26座调试井室及配套阀门,19处换热站排水,28处现有小区内的杂项改造,涉及阀门、管道、入户除污器、现有管道截断、焊接封头及换热站内部设备改造,管径最大为350m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0535370.0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下载时间为于2023年09月04日2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及其他说明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69-61515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4589907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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