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分公司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整体情况 上海工厂年消耗风能约为360万立方,为进一步提升工厂核心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华东地区油品供应,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润滑油公司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拟对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服务单位。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提供设备设施及相关服务,由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与中标服务单位签署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二、组织方式 因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润滑油公司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上海分公司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择优选定实施单位,现经初步评估,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技术要求:见附件1: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压缩空气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独立企业法人。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真实性声明,认证证书及相关文件等加盖公章。 2.2三年内(2021-2023)具有能源管理相关业绩。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见技术规格书。 2.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2.6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供方提供近一年内未被当地政府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 2.7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承担所外包项目使用人员的各种风险。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次投标前要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进行确认,确认相关工作量。 2.11验收标准:采购的压缩风能满足甲方使用,如果不满足甲方使用,甲方可拒绝付款,乙方支付赔偿金,金额为中标价两倍。 2.12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各占为6:4,最终以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2.13由于本次招标采取甲方采购乙方的压缩空气的模式进行,乙方为压缩空气相关设备设施的投资方和运营方,为了保障招标及后续施工运营过程的合法合规,乙方需安排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压缩空气储气罐及管道是压力容器,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关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施工资质,保障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合法合规。投标方需要提供该项目相关的责任要求和保障承诺。 该压缩风能源管理项目需要乙方进行承建设备设施如下表:
详细见附件1: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压缩空气技术规格书。 3.报名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3.1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05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6月05日17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 4.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 (1)纸质投标文件:2024年6月5日17:00前。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00。 5.4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 6.2开标地点:上海市江心沙路3号。 7.其它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