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小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茂涛136850103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7
公告正文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 厦海发投备(2021)119号、中储粮综[2021]244号、中储粮综[2022]7号 、中储粮综[2022]1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与青礁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1)生产设施:共建设浅圆仓(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2座,直径为27m,单仓仓容1万吨;配套建设控制塔(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平房仓1座,仓容0.5万吨;设计总仓容12.5万吨。(2)生产附属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等;(3)总图工程: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6666.34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18.474平方米。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点(38.6)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02.52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7)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1)生产设施:共建设浅圆仓(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2座,直径为27m,单仓仓容1万吨;配套建设控制塔(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平房仓1座,仓容0.5万吨;设计总仓容12.5万吨。(2)生产附属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等;(3)总图工程: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27)米的建筑工程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27)米的建筑工程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462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总仓容8万吨及以上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的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23 14:30:00 至 2023-01-17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 证保险保证金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1-17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100号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zclxmk@126.com

电话: 13600931530

传真: /

联系人: 姜小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412079728@qq.com

电话: 13685010315

传真: 0591-87600347

联系人: 李茂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 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92-65892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