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农药统招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at04168004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工0551-6373627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 2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农药统招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农药统招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AT041680047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4月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02包:成交候选人:巢湖市红太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3包:成交候选人:武汉永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04包:成交候选人:安徽惠富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5包:成交候选人:安徽信邦农业有限公司

06包:成交候选人:安徽惠富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8包:成交候选人: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09包:成交候选人: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10包:成交候选人:安徽惠富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2包:成交候选人:安徽惠富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3包:成交候选人: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14包:成交候选人: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15包:成交候选人: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16包: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本标包流标。

17包:成交候选人:安徽联信农资有限公司

18包:成交候选人:成都激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包:成交候选人:安徽省神农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包:成交候选人:安徽硕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1包: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本标包流标。

22包:成交候选人:安庆市鑫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3包:成交候选人: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5包:成交候选人: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6包:成交候选人:成都激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7包:成交候选人: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8包:成交候选人:望江县惠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30包:成交候选人:武汉永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1包:成交候选人:安徽硕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 2020年4月10日17 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第 1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农药统招采购项目01、07、11、24、29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农药统招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AT041680047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3月27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01包:

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包流标。

07包:

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包流标。

1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艾津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惠富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4包:

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包流标。

29包:

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此标包流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 2020年3月31日17 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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