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集团采供分公司设备2024年11月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物资采购(寺河二号井)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XJ0045053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8 15:15: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12 15:15: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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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211 | 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 | 9410211\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 | 2 | 台 | 2024-11-29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含13%增值税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含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无授权情况),所报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下井设备需另提供《煤安证》《防爆合格证》,使用的软件必须附带软件正版授权书,以及技术要求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报告、授权和资质。 三、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中选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免费维修,并提供24小时免费人工上门服务,如系统发生故障,中选人应在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响应服务。如中选人无法按照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四、供货时间规定: 2024年11月29日前(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分期付款9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出卖人提供质保证明后,付清10%质保金(不计利息)。出卖人提供结算手续不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运输方式:公路、铁路。 七、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 寺河二号井 。 八、交货要求:交货时中选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必要资料。 九、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选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必须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 3),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 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电话:0356-3664117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邮箱:zbzzjtcgfgs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 十五、*询单洽谈报价人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主动放弃。(*为否决项)
四、技术条款:
一、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1.环境温度:-20℃~+40℃; 2.平均相对湿度:≤95%(25℃); 3.大气压力:49kPa~134kPa; 4.在有甲烷与煤尘爆炸性混合物的矿井中,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 5.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地方; 6.能防止滴水的地方。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为否决项): 供电电源 *电池容量:≥90Wh 主机箱参数 *瓦斯流量测量范围0~400ml/min, 测量精度0.1ml/min *瓦斯含量测定范围:0~50m3/t *外壳:304不锈钢材质,重量:≤4kg,体积:≤5.5dm3。 配套软件系统 *地面数据处理软件:电脑客户端安装煤层瓦斯含量分布三维可视化软件,可自动生成煤层、采区、工作面瓦斯含量等值线和分布云图,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1086-2011《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图编制方法》。 详见技术要求 四、证件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提供设备有效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资料和实物必须相符,纸质版一式三份,另提供电子版一份。 五、检验要求: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15日内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在交货地点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家要求强制取证的物资,需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检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发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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