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27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实地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沈北新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 ★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三、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合同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五、项目概述 为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全面完成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努力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全、智能的城市环境。规范创城点位标准。我区将采用第三方调查机构以稳定、专业的检查考评力量,对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实地测评。 ★六、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目标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标准要求,结合沈北新区实际情况,以实地考察与标准化数据评定相结合的测评方式,对沈北新区全域进行测评。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频次 1.检查范围 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及周边1km范围。 2.检查点位 ①国检点位
②省检点位
3.检查内容 围绕一点一线一圈一带完成对沈北新区界域内的全部创城点位及周边1km范围、13个市场、33个小区、20条背街小巷、主次干道、行政村等各类172个临检点位的标准化测评工作。并对沈北新区所属区域内的10个街道以及14个区直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四)工作模式 ①组建人员稳定并熟悉测评标准和测评流程的实地考察小组,按照标准化指标完成实地测评工作;组建人员稳定并有数据分析能力和了解实地测评情况的信息处置小组,对考察所得基础材料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处理,得出街道及各责任单位排名。 ②通过数据分析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并结合沈北新区点位信息,形成最终测评分析报告。 ③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加强区创城办与测评机构间的沟通协作,同步调整工作的重心,保证工作质量。 ④根据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沈北新区区情,设立月度检查制度。 ★(五)成果提交 ★1.项目成果 ①问题数据梳理明细表(每半个月提交一次)。 ②检查考核及分析报告(每半个月提交一次)。 ③汇报总结材料(每半个月汇报一次)。 ★2.提交形式 每份成果PPT(word)电子版1份、PDF电子版1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4时18分至2022年09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委宣传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86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糖果KTV二楼
联系方式:024-24227233
邮箱地址:2877439287@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007409248149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有恒
电 话:024-24227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