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复合体1物资采购
(2024年-2026年)(重)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香精香料复合体1物资采购(2024年-2026年)(重)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香精香料复合体1物资采购(2024年-2026年)(重)
1.2项目编号: GXJKHZ-2023-005
1.3招标范围: 采购香精香料复合体1物资一批,每标段共招1家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标段 | 香料名称 |
1 | ZL-101 |
2 | ZL-102 |
3 | ZL-103 |
4 | ZL-104 |
5 | ZL-105 |
6 | ZL-106 |
7 | ZL-107 |
8 | ZL-108 |
9 | ZL-109 |
10 | ZL-110 |
11 | ZL-111 |
12 | ZL-112 |
13 | ZL-113 |
14 | ZL-114 |
15 | ZL-115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 各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不按该要求投标的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 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 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投标样品和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地点为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一号会议室(钟山县城西路30号)。
4.3提交方式
4.3.1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视投标样品技术评价情况,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
邮 编: 542899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774-5131860
传 真: 0774-5131860
开 户 银 行: 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账 号: 6604 0004 8260 4000 10
2023年10月31日